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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锋 第3节

朱慕云朝着西边瞥了一眼,已经看不到三公子的黄包车,他迅速收回目光,像个没事人一般站在街角。朱慕云尽量不让自己的目光再往西,因为不能抽烟,贺清和只是站了一会,就显得异常烦躁。

“这鬼天气,朱慕云,去东头。”贺清和等了一会,最终失去了耐心。抓人的事,根本就轮不到他们。再说了,今天是端午节,早点回去也应该。如果不是特务处有任务,他们现在不是在局里,就是在茶楼喝着茶磕着瓜子。

“不太好吧。”朱慕云迟疑着说。他一直在思考,曾山怎么就来了这里、三公子车上拉的会是赵文华吗?他知道三公子是认识赵文华的,只要回去,马上就能知道真相。虽然他是警察,但如果赵文华真的能顺利离开,他会觉得很欣慰。

“你怎么还不明白,曾山都亲自过来了,这里还有我们什么事?”贺清和有些不满的看了朱慕云一眼。

朱慕云的性格越来越像一名警察,遇事圆滑且畏缩,有的时候这是好事,但有些时候,却是无能和平庸的标志。

贺清和的感觉很准,他们往东走,很快就遇到了特务处的人。正如贺清和所言,今天必定要出事,围得如铁桶一般的包围圈,竟然没能逮住赵文华,让他给跑掉了。而且还是提前跑掉的,特务处的人只差几分钟,就能把赵文华逮住。但就是这几分钟,让他们捕了空。

“你们不在自己的位置,跑回来干什么?”何梁今天亲自带队,原本以为赵文华是瓮中之鳖,哪想到却扑了个空。

赵文华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到了文华书店,何梁正一肚子的无名火。出来的时候,可是拍着胸脯向小野和曾山保证,一定会把赵文华带回去。现在见到贺清和和朱慕云私自离开既定位置,自然就成了他发泄的目标。

“我们一路过来,并没有发现可疑分子。”贺清和笃定的说,出动了数十人,却没抓到人犯,这次行动自然是彻底失败。而行动失败,最终得有替罪羊,他可不想成为何梁的替罪羊。

“有没有发现可疑分子,不是由你说了算。”何梁冷哼一声,没有再理会贺清和,带着特务处的人,沿着太古街往西而去。如果赵文华要逃,肯定会往西,因为只要过了古江,就是游击区。

一直以来,朱慕云都是以贺清和马首是瞻。除了通过这种方式,从贺清和嘴里多听到一些生存之道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天塌下来,个子高的会很顶着。这,其实也是一种生存之道。

“刚才曾处长可是亲自检查了我们的工作,他可没说我们失职。”贺清和不紧不慢的说。何梁虽是特务处的副处长兼行动队长,可特务处是曾山的,何梁只是曾山的一条狗罢了。

“你……”何梁被顶得说不出话来,今天曾山确实很奇怪,既然让自己带队,又四处巡视。表面上是对抓捕工作很重视,可实际上却严重干扰了他的工作。

“何副处长,既然任务失败,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去巡逻了?”贺清和说,他的潜台词很明白,自己是保安处的巡警,抓捕地下党,原本就不是他的事。

“保安处的人都可以走了,反正有你们不多,没你们不少。”何梁讥讽的说。原本他就不同意让保安处的人参与这样的行动。既然确定赵文华是地下党,特务处应该多派人手。可曾山却只给了他三个人,而赵文华提前提到消息,他连赵文华的衣角都没摸到。

贺清和却不会跟他计较,也不敢跟他计较。何梁的这番话,算是摘清了保安处与特务处的关系。贺清和带关朱慕云因到保安处交差,把枪交还后,拿着警棍上街巡行。外面的雨越来越大,但没有那把步枪后,他们轻松多了。

枪能给人带来安全感,但更能增加危险系数。贺清和就多次告诫朱慕云,当警察的,能不带枪,尽量就不要带枪。

“李兄,多谢了,下次请你吃饭。”曾山站在二楼的窗户,望着贺清和与朱慕云走出警察局的大门,微笑着说。虽然何梁的任务失败,可是他与李自强的合作却很顺利。

“都是给rb人卖命,有什么好说的。”李自强叹息着说。曾山把小野搬出来,他根本没办法拒绝。

“你手下的人,虽然无能,可有的时候,无能的人,也有无能的用处。”曾山哈哈大笑,朱慕云和贺清和躲在面馆里,哪像个警察的样子。这样的人也就只能在保安处混,要是在特务处,早就被他踢出去了。

“你可别把话说得太满,贺清和可是老油条,他的鼻子有的时候比狗还灵。”李自强提醒着说。曾山说自己的手下无能,不就是间接说自己无能么?

“这个计划天衣无缝,贺清和就算真是条狗,也闻不到气味。”曾山得意的笑道。这个计划是他与小野亲自制定的,就连何梁都不知情,遑论贺清和这样的无能警察了。至于朱慕云,他更是没放在眼中。如果不是仗着在日语专修学校学习,根本不可能进警察局。

“既然他们顺利完成了任务,是不是就免于处罚了?”李自强说,明明是特务处设的套,却让保安处的人来背黑锅,他这个保安处的处长当然不痛快。而且,还得被曾山冷嘲热讽,他就更加不痛快了。

“这得看何梁的报告,在这件事上,必须公事公办。”曾山说,做戏就要做全套,要不然就会前功尽弃。如果何梁拿出真凭实据,赵文华之所以逃脱,主要责任在保安处的话,他肯定会追究保安处的责任。

第四章 惊疑

贺清和与朱慕云出去巡行,看着雨越下越大,街上也没几个行人,他们目光一碰,露出一个默契的微笑。太古街与长塘街交叉口有家“好相聚”茶楼,是他们巡行歇脚的专用场地。

坐在“好相聚”二楼东南角的包厢,打开两边的窗户,长塘街和太古街尽收眼底。这段区域,正是他们的辖区。坐在这里喝茶,不管两条街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就能知晓。

点一壶碧螺春,叫一碟瓜子,两人能坐到下班。现在这世道,茶楼的生意惨淡,能有闲暇来喝茶的人少之又少。再加上今天是端午节,整个二楼,就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

“你信不信,今天搞不好是曾山玩的一个把戏。”贺清和接过朱慕云递过来的三炮台,贪婪的吸了一口后,突然语出惊人。他现在很烦,下午被曾山抓了个现行,肯定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就算是把戏,也是看不懂的把戏。”朱慕云心中一下子掀起了惊涛骇浪,今天的事情透着太多的古怪,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可总是抓不住。现在只剩下一层窗户纸,一旦捅破,就能豁然开朗。

朱慕云的数学成绩很好,喜欢推理,逻辑思维缜密。进入警察局后,在贺清和的熏陶下,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只要事情觉得不对,总喜欢探明原因。今天所有的事情,像演电影一样,在他脑海中迅速掠过,然后他一帧一帧的回放着,希望能从中找到突破口。

“任何把戏,总会有谜底揭开的那一天,你信不信,今天的谜底,很快就会揭晓。”贺清和说,他已经猜到了曾山的想法,只不过没办法证实。而且说出来,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朱慕云,都没有好处。

“那就拭目以待吧。”朱慕云没有寻根究底,虽然他很好奇,但他很少主动问问题。

要做到这一点看似容易,其实很难。好奇害死猫,很多人只要一好奇,总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作为普通人,或许没什么。但作为一名警察,很容易惹火烧身,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朱慕云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喜欢闷在心里琢磨。今天的事情,他就捋了好几次,但还没有理清头绪。可是有一点他很清楚,赵文华没出事,那就是好事。但他心底突然冒出一个声音:真是好事吗?

下班后,朱慕云去美味餐馆买了两份猪头肉,还打了半斤酒。虽然下午的时候,最终还是因为玩忽职守背了个处分,可是他觉得这个处分背得值。没有这个处分,何梁心里肯定不舒服,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一双小鞋扔过来了。对他来说,处分不算什么,只要不扣薪水就好。

“我把华生叫回来。”三公子见到朱慕云手里提着一串粽子,还有一股直钻入鼻孔的肉味,让他狂吞口水。

每天连吃饱饭都成问题,都不知道多久没见过肉星了。而当他看清朱慕云手中的酒瓶时,双眼一下子变得特别明亮,像通个电的灯泡似的。自从rb人空袭古星后,他就没尝过酒滋味了。

华生年龄不大,十六七岁的样子,看上去只有十来岁。一家人也只剩下他一个,差点在街上饿死。朱慕云给了个馒头,他就死心塌地的跟着朱慕云了。

三公子一溜烟跑了出去,没几分钟,就拉着一个小乞丐狂奔回来了。华生个子不高,而且很瘦小,被三公子拉着,像是牵着一只猴子似的。虽然今天下了一天雨,可是华生身上却没淋湿。这小子虽是乞丐,但精得跟猴一样。

“哥。”华生看到朱慕云,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后,目光马上就被桌上的食物牢牢的粘住了。两包猪头肉,还有半瓶酒,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堆粽子,这些东西把他的魂都勾走了。

“先吃。”朱慕云拿出两个碗,给自己和三公子倒了点。面对这样的食物,他们不可能淡定。不管有什么事情,现在也比不上吃饭大。

华生左手抓了个粽子,用蛮力剥掉粽叶,右手夹了两块猪头肉,全部往嘴里塞。闻到酒香,油淋淋的右手端起三公子身前的碗,一扬脖子就把酒灌进了喉咙。

“咳咳……”华生一下子被呛住。

“小孩子喝什么酒。”三公子一把将碗夺过来,在华生脑袋上敲了一下,笑骂着说。

“我可不是小孩了。”华生还想来抢碗,可他人矮力气小,根本就不抢不过三公子。至于朱慕云身前的那个碗,他却是连碰都不敢碰。

“华生,总在街上乞讨也不是办法,过段时间我给你找份事干。”朱慕云说,华生虽是乞丐,但很机灵。见惯了人生百态,也学会了察言观色。只要肯努力,不管做什么事,都会成功的。

“我觉得在街上混挺好的,哥你不是经常要打探消息么?我就专门给你满城打探。”华生摇了摇头,因为满嘴的食物,有些吐词不清。

乞丐三年,皇帝不做。每天晚上他回来,朱慕云都会给他带吃的,有的时候是一个馒头,有的时候是一碗面,白天就算没有要到任何东西,也饿不死他。而朱慕云需要了解街面的情况,他觉得自己比三公子更合适去打探消息。

“给我打探消息的人多了,你得学一门手艺,要不然以后怎么养家糊口?”朱慕云说,现在华生还小,以后终将成家立业,总不能乞讨一辈子吧。他现在只是巡警,让别人打探消息只是未雨绸缪,不管打探到什么重要的消息,以他的资历和人脉,也很难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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