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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锋 第407节

两个班的警卫当护院,这样的待遇,在整个古星都是不多的。端木强仔细衡量之后,才决定接收这批人。而且,全部安置到他的染坊。

“次那批枪,他们都很满意,下次准备再买点。”端木真作到了朱慕云的办公室后,随意的靠在沙发,说。

“他们要买枪,我当然欢迎。但是,你自己没夹带吧?”朱慕云说,次收了端木真作的那笔美元后,他马单独找到了费利克斯,向他订购了两百条步枪,一百只手枪,以及相关的子弹。

这样的小生意,费利克斯原本是不愿意接的。但朱慕云给他交过赎金,又是于心玉的男朋友,他勉强同意。但他也很疑惑,这种事情,交给于心玉处理可以,何必找自己呢?但朱慕云提出,自己与于心玉是恋人,尽量不要掺杂生意。况且,他也需要多赚钱,好给于心玉一个惊喜。

“一把,这总行了吧?”端木真作伸出一根手指头,不满的说。

“一把也不行,你真要枪的话,到时候我给你想想办法。”朱慕云说,贾晓天被枪毙后,他一直没有去启那笔金条。根据他的经验,有钱的地方,可能会有枪。如果给端木真作一把“黑枪”,自己才不会太过担心。

“这可是你说的?”端木真作高兴的说,朱慕云轻易不会答应别人,可一旦他答应了,一定会言而有信。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但这些人,你可得帮我多留意,工钱也算优厚点。”朱慕云说,他觉得,自己已经快变成了一个生意人了。

端木真作正要说话,朱慕云办公桌的电话,急促的响了起来。朱慕云抓起电话一听,马恭敬的说:“处座,有什么指示?……是,但我那里不方便。是,我马回去。”

“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不陪你了。”朱慕云不好意思的说,刚才是李邦藩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张百朋已经回来了。

据张百朋所说,这次的海之行,有了重大发现。但李邦藩与张百朋,不宜在政保局见面,张百朋也不好出现在二处,李邦藩让朱慕云马回家,在他家与张百朋见面。

朱慕云进入警察局班后,家里很少会有生人来。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李邦藩才特意选择,让张百朋去朱慕云家。并且,张百朋此次回古星期间,会住在朱慕云家。幸好,朱慕云随时都在准备,有人会到家里来。回家的时候,他在权衡,让张百朋住在家里,会不会暴露地下室和暗道?

最后朱慕云的结论是,不管张百朋在这里住多久,他都很难发现地下室和暗道。除非,他已经得到了答案,否则的话,根本不可能。但是,让这样一个职业特工,一个人待在自己家里,实在太冒险了。

朱慕云的地下室内,还有一间小的地下室。那里面才存放着朱慕云的很多机密,如说他的密写本,用来记录现在的事情。除了他自己外,其他人很难看得懂。还有迟瑞琪留下的那箱手枪,他也放在最下面的地下室。

朱慕云到家的时候,张百朋正在他屋外徘徊。他是在火车站给李邦藩打的电话,接到通知后,直接到了这里。所以,他反而朱慕云先一步到家。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朱慕云停好车,马给张百朋开了门,让他进了院子。关门的时候,朱慕云望着对面的房子,突然若有所思。

“你这个地方很清静。”张百朋提着一个小包箱,穿着西装,还带了条围巾,一般人,根本不会发觉,他是二处的处长。

“清静是清静,但是,总务科的刘泽华,住在对面。”朱慕云提醒着说,张百朋住在自己这里,他在家的时候,是不用担心的。怕怕张百朋因为职业习惯,喜欢在家里到处乱翻,那麻烦了。

“刘泽华住在对面?”张百朋惊讶的说,如果这样的话,他想住在这里,很容易暴露身份。怪不得刘泽华在总务科的工作,越干越有经验,也不见朱慕云怎么指点他,原来如此。

“他也不会经常来我家串门,只会偶尔来。你不用急,我给二处挂个电话,让他今天加班。”朱慕云当着张百朋的面,给二处的华生去了个电话,让他今天晚,把总务科的报表全部造好。

这么大的任务,现在又快下班了,华生自然完不成。朱慕云要的,是华生今天干不好。既然华生在下班之前,无法完成工作,晚只能在那里过夜了。

“张处长,这趟海之行,收获颇丰吧?”朱慕云给张百朋倒了杯水,微笑着说。

第四百七十五章 男宠

对朱慕云的问话,张百朋没有正面回答。他去海的用意,或许朱慕云已经猜到。但是,李邦藩没来之前,他不会跟朱慕云说起的。自己不说,朱慕云也不会再问。两人枯坐着喝茶,幸好没过多久,李邦藩也到了。

李邦藩特意化了妆,他没有坐车,而是叫了一辆黄包车。李邦藩进来后,朱慕云将他领进门,自己则站在院子内抽烟。张百朋见朱慕云这个主人,竟然都不进来,很是诧异。要知道,李邦藩可是他的司,朱慕云难道还要蔑视长官么?

但很快,他明白,朱慕云是故意为之。自己与李邦藩,在朱慕云家里见面,本身是秘密。要汇报的事情,更是秘密。朱慕云本是个识趣之人,如果这点眼力都没有的话,也当不了经济处长。

“阁下,这次去海,有重大发现。”张百朋等李邦藩进来后,马站起来,朝着李邦藩重重的鞠了一躬。

“说说看。”李邦藩返身把门关,他对朱慕云的表现,也很满意。朱慕云之所以能赢得他的信任,除了对自己忠心耿耿外,最重要的是懂事。

“姜天明在海,行踪诡秘,他在海三天,两个晚,都是住在这个人家里。”张百朋拿出几张照片,把其一张较清晰的递给李邦藩。

“他是什么人?”李邦藩看了照片一眼,面的人长得很清秀,像个小生一样。姜天明到海后,可能没有这么警觉,两人一起吃饭,一起逛街,都被拍了下来。看着照片的人,感觉关系不一般。

“他叫姜伟新,以前当过拆白党,他既是姜天明的堂弟,更是他的男宠。”张百朋沉吟着说,刚开始,他并不相信。但事实俱在,不由得他不相信。

“男宠?”李邦藩看着照片的两人,他刚才总觉得怪怪的,原来是两个大男人的动作,实在太亲昵了。出入的时候,姜伟新总是挽着姜天明的手臂。

“不错,姜天明对他非常看重,陪伴他的时间,他的妻儿更多。”张百朋说。

国的传统化,并不反感同性恋。在古代甚至西方更为宽容,同性恋与婚育也没有矛盾。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孔子眼,同性恋是很正常的感情。

晋朝的男风盛行,人们不仅崇尚女色,还崇尚男色,但男子必须貌若女子才算俊美。张翰曾作过一首《周小史》,如此赞美一个美丽少年:“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香肤柔泽,素质参红。团辅圆颐,菡萏芙蓉。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轻车随风,飞雾流烟。转侧绮靡,顾盼便妍。和颜善笑,美口善言。”

在日本,异性间的恋爱称为女色,男男间的恋爱称为男色。而且男色在当时既非禁忌,更非败德。最突出的男色现象即众道。那些将军、大名乃至武士身边的大部分小姓,其实质地位即是男宠。

所以说,对男色,并非惊世骇俗。甚至,能被很多人接受。但是,姜天明的男宠,却是他的堂弟,这不能让人接受了。这不但是伤风败俗,而且还是**之道。

“你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吧?”李邦藩问。既然姜天明在政治没有问题,张百朋的任务算结束了。虽然有些遗憾,但毕竟是私事。

“早好了。”张百朋站起来,当着李邦藩的面,做了几个动作。

“那行,你等会直接去二处班。”李邦藩说,张百朋的伤都是皮外伤,休息了这么长时间,也确实可以再去班了。

“海那边呢?”张百朋问,那可是天大的丑闻。如果不加以利用的话,太可惜了。

“你有什么想法?”李邦藩问,这只是姜天明的私事,如果不是为了保密,他直接让张百朋去办公室汇报了。

“公之于众。”张百朋缓缓的说,姜天明是张百朋提死对头,只要能对他造成伤害,不在乎会造成什么影响。

“不妥,不妥。”李邦藩摇了摇头,让人知道的,只会觉得他们是小人行径。他要对付姜天明,可以耍手段,但这种做法,却是他所不耻的。

“这又不是诬陷,只是让他名声扫地,看他还怎么当这个局长。”张百朋冷冷的说。姜天明一直压李邦藩一头,作为李邦藩的亲信,他的压力也很大。

“用这种方式攻击姜天明,只会让人看不起。”李邦藩摆了摆手。

“我希望阁下还是能考虑我的建议。”张百朋没有再说,重重的鞠了一躬后,才离开。

在院子里,他见到了朱慕云,但也只是点头示意。张百朋走后,朱慕云才走进来。李邦藩坐在椅子,看着茶几的照片。

“处座,是不是回局里?”朱慕云问,他原本想送张百朋,但被拒绝了。李邦藩也是化妆出来的,朱慕云应该送他。

“你看看这些照片。”李邦藩把那沓照片,扔到朱慕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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