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 第524节
朱慕云突然有个想法,直接告诉马兴标凶手,并不足以激起他心的滔天怒火。只有让马兴标自己,一步一步的查出来,他才会有切肤之痛。
“杀害玉兰之人,不是阳金曲,是武尚天!”马兴标一字一顿,缓缓的说。
“阳金曲?”朱慕云诧异的说。
“我进入二处后,他多次劝我,去情报处帮他。但都被我严词拒绝,他认为,我对姜天明之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多次扬言,要给我好看。”马兴标说,他与阳金曲,都是从特工总部过来的,两人曾经都是军统人员,在一起受训,关系匪浅。
但正因为如此,他才了解,阳金曲到底是什么人。可是,姜天明之死,与自己真的没有关系啊。又不是自己指使姜伟新杀的,完全是姜伟新出于义愤,自行动手。
“这样吧,阳金曲那边,我让冯梓缘去调查。毕竟,你跟他以前的关系,也不好出面。可是,武尚天是咱们的司,调查他,更得谨慎。”朱慕云说。
“如果真是武尚天动的话,凶手只有一个:阿二。”马兴标说,他与阿大打过招呼,此人心狠手辣。那个阿二,平常不怎么说话,但眼常露出凶狠的目光。阿大、阿二两人,跟着武尚天来古星,不图名不图利,实非一般人。
“那把阿二抓来审问。”朱慕云说道。
“处座,此事交给我去办即可,一定会查出真相。”马兴标郑重其事的说。
“交给你办可以,但是,丁子璜马要去安陆,这件事更加重要。”朱慕云提醒着说。
“安陆我没办法去,但我会派精干人员前往。有了丁子璜的名单,肯定不会误事。”马兴标说,他身的伤,还没有完全好。
马兴标右手缺了三根手指,已经不适合出外勤。身有残疾之人,很容易被人记住特征,加天气开始炎热,根本没办法隐藏。如果是秋冬季,将手缩在衣袖里,还不会那么引人注目。
“注意安全。”朱慕云没再多说,其他事情,马兴标可能不会心。但调查玉兰之死,他肯定会尽心竭力。
朱慕云回到码头办公室后,手下告诉他,有一位姓于的小姐打来过电话。朱慕云一听,知道是于心玉。他与邓湘涛商议好,这两天于心玉搬到白石路173号。可今天已经是第二天了,于心玉依然没有要搬的意思。难道说,今天终于要搬了?
于心玉已经辞了德意志洋行的工作,准备休息一段时间,去法租界电话局当接线生。这段时间,于心玉应该过得很悠闲才对。朱慕云的电话,直接打到了和丰公寓。可是,电话一接通,朱慕云听到了那边嘈杂的声音。
“心玉,出什么事了?”朱慕云紧张的问,于心玉一直是独居,房间里有人,他的第感觉是出事了。但是,想到于心玉还能接听电话,又稍稍放下心来。
“房间里进贼了。”于心玉心情低落的说,不管是谁,家里被窃贼光顾,都不会高兴。
“人没事吧?”朱慕云关心的问,如果只是进贼,那倒不会有什么损失。钱财乃身外之物,现在的朱慕云,早不缺钱了。
“我午去逛街,回来后发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现在,巡捕厅的警探在问话。”于心玉说,失窃之后,她第一件事是给朱慕云打电话。
“你等着,我马过来。”朱慕云挂断电话,马开着车子去了法租界江岸街。
一路,朱慕云都在想,于心玉的房间,怎么会被窃贼光顾呢?而且,她公寓下面,一直都有行动处的人。再说了,那栋公寓,是法国人建的,哪个小偷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大白天去公寓偷东西?
朱慕云开车到公寓附近后,特意放低了速度。军统古星区的人,他虽然认不全,但认出五成还是没问题的。一个人的记忆力如果太好的话,有的时候也很烦恼。什么事情,都能过目不忘。但对一名特工来说,有着这样的好记性,却能大大方便工作。
对住人的档案和相貌,是朱慕云的强项。他还在当巡警的时候,能认出辖区内的所有居民。所在,他负责的太古街和长塘街,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法眼。
围着和丰公寓转了一圈,朱慕云果然发现了两名熟悉的身影。徐慧莹的叔叔,是军统局本部的人事处长,邓湘涛敢把徐慧莹一个人放在公寓?所以,朱慕云确定一件事,今天的所谓窃贼入室,很有可能是一场戏。
见到于心玉后,朱慕云更加确信这一点。今天的这一出,只是为了给于心玉搬出公寓,创造条件罢了。如果不发生这件事,于心玉怎么搬到自己家里去?今天家里了进了贼,说不定明天有了匪。于心玉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他这个男朋友,当然会“焦急万分”。
朱慕云到的时候,巡捕厅的人,已经准备走了。来了两名穿着制服的巡警,还有一名着便衣的警探。那人三十来岁,身材等,正在仔细观察着门窗。
“法租界的治安,是越来越差了,你们巡捕厅的人,如果管理不好,交给别人嘛。”朱慕云冷嘲热讽的说。
“你是什么人?”
“慕云,这位是巡捕厅的探长汪应云。”于心玉忙不迭的介绍着说。
“汪探长,我是心玉的男友。法租界在你们的管理下,治安混乱,让人如何安心工作和生活?心玉,我看你也不要再在这里住了,跟我回家。”朱慕云牵着于心玉的手,不满的说。
“法租界的治安一向很好,这样的入室盗窃案,并不多见。但你放心,我们会全力缉拿盗贼。”汪应云冷冷的说。
“那好,到时候我会问潘鲁苏,希望他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朱慕云淡淡的说。
汪应云听到朱慕云认识巡捕厅长潘鲁苏,脸色突然一变。潘鲁苏虽然是个国人名,但其实潘鲁苏是法国人。只是到了国后,特意起这么一个国名字,说是入乡随俗。
第六百章 自作聪明
房间内的汪应云,原本一脸的骄横。他虽然只是法租界的一名便衣侦探,可法租界在古星,算是国之国。算是日本人,看到他,都得友好的打声招呼。
在朱慕云出言不逊的时候,他冷冷的望着。正准备反唇相讥时,却到朱慕云,可以与潘鲁苏直接对话后,顿时脸色大变。算是他这个探长,也很少会见到潘鲁苏。而且,他能见到潘鲁苏也没用,潘鲁苏不会说汉语。而汪应云,一句法语也听不懂,更加不会说了。
法国人骨子里的傲慢,日本人更甚。潘鲁苏这个巡捕厅长,除了与有数的几个国人打交道外,其他国人,在他眼,都是空气。能认识潘鲁苏,这本身是一种地位的象征。
朱慕云确实可以当面问潘鲁苏,因为他确实会说法语。他既然经常在法租界活动,免不了要跟法国人打交道。朱慕云跟艾登做汽车生意,慢慢学会了英语。跟费利克斯认识后,开始学习德语。后来,他认识一个叫毕格亚的法国商人,也学了几句法语。
朱慕云的记忆力很强,所以他学习起来非常快。当他精通一门外语的时候,再学习其他外语,会事半功倍。万事开头难,掌握技巧后,会觉得,学习一门外语,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难。这像厨师学艺,当学会做一道菜后,再学其他菜,会非常快。
现在,朱慕云的英、法、德语,都能与人正常交流。如果他真的需要用到外语的话,只需要在一段时间内,突击学习,能做到听读书流利。这样的学习速度,一般人根本做不到。但是,对朱慕云来说,只要他愿意,三天时间能学会一门外语。
“你们身为巡捕,却无法保护辖区内的居民,我真为你们感到羞愧。”朱慕云用法语,缓缓的说道。虽然对一群国人说法语,等于对牛弹琴,但他却从对方的眼,看到了发自内心的敬畏。
潘鲁苏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最后还是什么话都没说。他给两名手下使了个眼色,三人鱼贯而出。在门口,汪应云向于心玉保证,巡捕厅一定会加紧破案,争取早日将窃贼缉拿归案。
到下面后,其一人问汪应云:“汪探长,刚才那人说什么啊?”
“我要是听得懂,还会当这个小探长?”汪应云没好气的说,他只知道朱慕云说的法语,可是具体什么意思,却不得而知。
整个法租界,能说法语的人不多。反倒是有些在法租界经商的法国人,偶尔能说几句汉语。但是,像潘鲁苏这种高傲的法国人,自认是贵族身份,是不屑说汉语的。
“心玉,收拾东西,跟我回家。”朱慕云牵着于心玉的手,一直没有放下。
“我不想去。”于心玉矜持的说。今天的被盗案,是为了搬家作准备。否则的话,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她无论如何也不会主动搬到朱慕云那里住的。算朱慕云是她的男友,但没结婚之前,与朱慕云住在一起,会让人说闲话的。
除非,有一个充足的理由,能堵住别人的嘴。现在,巡捕厅已经立了案,她一个人住在这里,对她来说,确实不安全。而朱慕云有条件,可以给她提供更加舒适安全的住所,当然要依靠朱慕云了。
“今天你只是丢了东西,幸好人没事。万一出了什么事,我心何安?赶紧收拾东西,跟我回家。”朱慕云难得霸气一回。
“好吧。”于心玉勉为其难的说,今天的“被盗案”,确实是邓湘涛安排的。她并没有损失,为的,是创造一个去白石路173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