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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之还我河山 第129节

显然,吃猪头这事儿,他已经等了很久了。

屋内的大部分军官面面相觑,长官的思维跳跃性太强了,刚才还在讨论他发明的新武器,这会儿怎么又跑题到吃猪头那儿去了?不过,有猪头吃倒是好事儿,天天的光吃肥肉片已经吃得有些腻味了。

只有俞献诚看着刘浪随手拔出的军刺目光闪动,仿佛想到了什么。

众人跟着刘浪来到团部院子里,等着看马上要变成美食的猪。

等到石大头和天天缠着他习武的陈运发两个人一前一后吭哧吭哧抬着一头四蹄朝天绑着的大猪进了院子。大家才明白为何猪不是被拉过来,而是被抬过来。

那是一头长达两尺浑身长满黑色鬃毛一张尖嘴上还露着两根像小匕首一般獠牙的猪,一头野猪,一头大野猪,一头还活着的大野猪。

“好家伙,好大一头野猪!今天有口福了。”赵二狗眉开眼笑的大乐。

“想吃啊!那好办,用你的刺刀宰了它。”刘浪微微一笑,还没等赵二狗回答,又命令道:“大发,把野猪给我放了。”

“卧槽,大发,别放。”赵二狗一个激灵,满头冷汗的嚷嚷。苦笑着看向刘浪:“长官,您觉得二狗那儿得罪您了,你说句话都成,别拿这个家伙吓唬我啊!或者给把枪也成,光用刺刀,我搞不赢啊!”

山里人有句俗语叫:一猪二熊三老虎,说的意思就是在山里最危险动物的排名。很多人最害怕的是老虎,其实,老虎因为智慧较高,很少主动招惹人,反而不是最危险的。而野猪因为是个楞头青二货,见了人就主动冲上来开干,反而人受到的伤害最大。

不过,仅从战斗力来说,野猪的战斗力虽然弱于老虎,其实也弱不了那儿去,尤其是对人来说,基本都属于无可匹敌的那一类。因为常年在泥潭里打滚和松树上蹭痒,野猪本身就很坚韧皮肤上裹了一层厚厚的松香和泥垢的混合物,就像又额外穿了副盔甲,拿着猎枪的猎人如果没一枪打中野猪的要害,后果都不堪设想。更何况,刘浪要求赵二狗拿着刺刀去宰这么一头山中的霸王,那完全是要上菜的节奏,把赵二狗送给野猪当菜。

野猪可是杂食性动物,荤素不论的。

别说赵二狗,就是独立团自刘浪以下的最强者俞献诚,想着就拿着一把刺刀跟这个猛兽开干,心里都没有多大把握。

“瞅你那点儿胆子,想吃猪肉还不敢自己动手,那只有老子这个请客的来了。大发,给我放了它。”刘浪晒然一笑。

“哈哈。”一听刘浪要亲自出手,所有提高警惕的军官都放松下来大笑。

在他们看来,禽兽不如的团座长官可比那头大野猪猛多了,虽然他们也没把握和那头大野猪对上。

“my

god,上校,你一定是疯了。”谨慎的日耳曼博士脸色吓得煞白。

格鲁诺夫敢保证,这是他平生见过的最大一头猪了,还是头野猪,能吃肉的野猪。这样的一个大家伙如果脱开绳索,究竟会发生什么?就算是他身边还站着七八个荷枪实弹的中国军人,也给不了他丝毫安全感。

第一时间,格鲁诺夫握紧了刘浪送给他防身用的勃朗宁小手枪,这个,比那帮不靠谱的中国军人强多了。

估计是绑时间长了气血不通,挣脱打开死结绳索的大野猪在地上四蹄乱弹了好一会儿,终于喘着粗气站了起来。不出意外的,野猪凶光四射盯着眼前的众人,几乎每个人都可以看出野猪小小眼珠里迸出的仇恨。

换成是自己,被这样四蹄朝天的绑了一两天,估计也恨不得把始作俑者一口口嚼碎吧!

野猪,当然也是这么想的。

二货野猪向来是怎么想就怎么做,“嗷”的狂叫一声,就朝站在最前面的刘浪冲去,就像一辆开足了马力的小坦克。

不过短短的几米距离,对于时速高达三四十码的野猪来说,也就一秒的功夫就冲到了刘浪面前。

“上帝。。。。。”格鲁诺夫惊的连退两步,毫不迟疑的举起了自己的枪。

中国上校不仅是他的雇主,更是一名优秀的军人,还是一名天才的设计师,格鲁诺夫不能不救他,虽然他刚才的决定很愚蠢。

第171章 日寇和山猪其实是一样的。

格鲁诺夫还没来得及瞄准着野猪狠狠的扣动扳机,就见刘浪脚步一错,身形一闪,反手握着军刺狠狠的往下一扎。

黝黑的三棱军刺直接没入野猪的脖颈,从留在外面的军刺刺身判断,少说也刺进去了二十几厘米。

这还没完,刘浪并没有任军刺留在野猪体内,而是借着野猪向前的冲劲,往后一带,就拔出了军刺。

血,就像喷泉一般,从野猪的脖颈喷了出来。满院子的血腥味儿。

“嗷~~~嗷~~~”野猪凄厉而瘆人的长嚎声直到这时才响起。

军人们闪的比可怜的博士自然要快的多,完全可以做鸟兽散来形容,这些老兵们都知道,受伤的猛兽才是最可怕的,别看野猪被胖团座这样来了一家伙,血喷的老高,恐怕危险性比先前还要更可怕的多。

连危险来临都不知道躲的,早都没资格站这里了。

他们倒是闪的快,只留下可怜的格鲁诺夫博士小脸煞白的拿着勃朗宁小手枪指着两眼血红,脖子还在搞血色喷泉的超级大野猪,两条腿忍不住的颤抖。

这会儿没人笑话博士胆小,家猪挨了刀子几个大小伙子都按不住,更甭提这头可堪比虎熊的超级大野猪了。

“砰”的一声枪响,格鲁诺夫虽然被吓的不清,但日耳曼人的勇敢还是让他扣动了扳机,口径9mm勃朗宁1911手枪的威力堪称巨大,野猪宽阔的肩胛冒出一朵血花。

野猪继续凄厉的惨叫着,却再也无力向前,重重倒在地上,四蹄乱弹,没过多久,动作越来越小,令人胆寒的猪眼中的凶光也黯淡下来。

“上帝,我竟然干掉了它,上帝保佑。”格鲁诺夫左手不停的在胸前划着十字。

一枪能把这样的凶兽撂倒,绝对是超出了博士的心理接受范围,只能把功劳归功于上帝他老人家了。

“哈哈,格博士,枪法不错啊!比长官还要厉害多了。”赵二狗笑着揶揄还在划十字的格鲁诺夫。

别看刚才野猪凶猛,各位军官跑的比兔子还快,可还真没人太担心格鲁诺夫的安全问题。如果七八支盒子炮都指着野猪,还能让野猪把独立团最高学者给伤了,他们这帮人可真得回家卖红薯去了。

更何况,长官还提着那根尖尖的钢条没动呢!恐怖的长官可是有徒手连毙十名日军的记录。

“上帝与他的子民同在。”格鲁诺夫回了一句欧洲式的纯官方语言。

不过,他傲然的将手枪插回腰间的枪套的那个姿势,还是暴露了某金发男的得意。

征服猛兽,也是炫耀雄性荷尔蒙的一种方式。

只可惜,独立团的高层们现在的注意力都在野猪身上。

“勃朗宁手枪的威力不小啊!看这一枪,肩胛骨都应该打断了。”

“美国货是不错,可惜就是这枪太贵了,德国佬的盒子炮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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