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水行周 第2600节
各家相应朝廷号召开煤矿,就如同有了一颗颗摇钱树,而看情况,这摇钱树的规模越来越大,大家不需要放高利贷或费心经营产业,就能获得稳定且丰厚的收入。
如今,天子又改革中书省、门下省,设谏议院,选平章、参政,审核诏令、参与政事堂会议,让许多官员、权贵找到了利益代言人,可以通过合法的制度下博弈,争取、维护自己的权益。
天子确实是一个英明之主,最好长寿些。
窦氏如是想,看着李渊,满是好奇:“三郎,天子...政事堂给商贾立法,这待遇会不会太优厚了?”
李渊听出窦氏的言外之意,笑道:“那不能,大周律也要进行修订,毕竟形势不一样了。”
“那..有没有什么风声?”窦氏直接发问。
“我等不可妄议朝政....”李渊装模作样的说着,窦氏捂着嘴笑起来:“李平章好大的官威,民妇知错了...”
“呵呵...”李渊也轻声笑起来,他虽然不是三高官官,却是在政事堂会议上有投票权的平章政事,可以单独提出议案,使其在政事堂会议上讨论,所以和宰执也差不多了。
谏议院的平章和参政,实际上可以作为许多利益团体的发言人,为其争取利益,所以,平章和参政们可是炙手可热,他也不例外。
朝廷设谏议院,允许平章、参政为各阶层“发言”,向朝廷传达百姓呼声,而李渊,不但为亲朋故旧“代言”,也为自己的抱负而努力着。
他已到知天命的年纪,却意外在谏议院这个平台上获得“登台表演”的机会,所以雄心不已的李渊立志要有一番大作为。
作为棋手,下好名为“时代剧变”的这盘大棋。
“商,自古为四民之末。”李渊面色严肃起来,窦氏也收起笑容,认真倾听。
“商有商律,那么朝廷不可能厚此薄彼,商律的制定耗时半年,只不过是热身。”
说着说着,李渊有些激动:“大周律要修订,你可知道,这不是简单的修订,要增加一些新内容!”
“新内容?”窦氏闻言一愣,想了想,疑惑:“不就是刑律么,还能有什么....”
联想到刚“出炉”的商律,窦氏有些惊疑,问:“是不是加入什么新律法?”
李渊笑着摆摆手:“不可说,不可说,此事大概要折腾个大半年才能出结果,且待日后见分晓。”
第六百二十二章 搞事
皇宫,书房,宇文温正在“备课”,对收集起来的资料进行整理,因为坐的是高脚坐具——椅子,所以翘着二郎腿,还优哉游哉的晃脚。
前日,政事堂通过了《钦定大周商律》,宇文温很高兴,面上没什么,心情很激动,结果在离开政事堂时,一不留神把门槛踢烂。
也亏得他的靴子宛若“防砸劳保靴”,装着铁制靴头,所以脚趾才没有遭殃。
那么问题来了:堂堂天子又不用下工地,穿个“防砸靴”是为什么?
防刺客。
要是有人敢近身行刺,老子一脚把他踢得倒地不起!
宇文温如是想,他一直提防刺客,毕竟当年自己就是弑君的刺客。
所以即便有侍卫跟随,他觉得自己也要有所准备,毕竟齐王高澄都能在戒备森严的王府里被厨子砍死,他没道理一点防备都没有。
宇文温收回些许发散的思绪,看向案上的资料。
吵了半年,杞王宇文理的议案几经修改终于通过,而专门《商律》也拟定好了,但这只是热身,宇文温还要搞事,一搞就要搞大事,非得把官场搞得鸡飞狗跳不可。
那就是对大周律进行修订,增加一些新内容。
自古以来,中原历朝历代的律法,基本上可以用一个字概括,那就是“刑”,若用两个字概括,那就是“刑罚”。
所以,历朝历代的“某某律”,基本上都和刑罚有关。
若以后世的名词说,这些“某某律”可以归入刑法。
至于民法,没有,也不会有什么完整的商法,所以古代律法往往重刑事而轻民事。
现在《商律》(商法)有了,《民律》(民法)该不该有呢?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民法是什么,宇文温不是法律专业出身,无法做出准确解释。
他大概知道民法是保护公民(及法人)民事权利、民事财产的法律,说直白点,就是保护私人财产和权利的法律。
现在,法律体系的建设中,既然有了《商律》,就该有《民律》,否则不公平。
宇文温考虑过这个问题,但当他仔细一研究,发现要立《民律》,比立《商律》困难多了。
甚至比登天还难。
原因很简单,封建王朝的社会土壤,根本就不可能让《民律》(民法)这种“杂草”长起来。
如果要立《民律》,可以说要将整个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社会秩序甚至统治秩序掀翻,宇文温觉得自己要是敢这么做,等同于在大朝会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宣布自己不是人,是猴。
甚至只是放出立法的风声,过不了多久,就会有谏官抬棺上朝死谏:皇帝发疯,这么下去必然礼乐崩坏,不劝不行了!
抬棺死谏这种事要是发生,等同于宇文温被当众打脸、声望骤跌,因为只有暴君或昏君才有这种待遇。
大象年间,天元皇帝宇文赟施政昏庸残暴,就有铁骨铮铮的乐运抬棺死谏,宇文温可不想和宇文赟这鸟人享受同等待遇,行事自然是要慎之又慎。
毕竟有句话说得好:领先时代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就是疯子。
宇文温明白,立《民律》一事难如登天,因为现实之中没有《民律》存在的基础,原因很复杂,但也能概括出几个来:
其一,儒家思想强调“重义轻利”,这种价值观让义和利对立起来,认为义高于利,认为获取财富必须遵守伦理道德,甚至主张义可以取代利。
自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就愈发深入人心。
无数人舍生取义的事迹被传为美谈,而在义面前,正人君子耻于谈利,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人们的权利观念极为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