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朱元璋 第90节
而这件事情,满朝文武都吵过好几轮了,因为各种龃龉和利益牵扯,也没人拿出個靠谱的方案来,这个任务被朱元璋交给了朱雄英,没几日朱雄英就实地考察后交出了这套逻辑自洽而且不用朝廷出钱的整治方案,如何不让朱元璋欣喜呢?
朱元璋愈发觉得,大孙不仅有种种神异,能力也是不俗,只要多经过事情的锻炼,日后一定能成为一代明君,引领大明走向盛世。
马皇后亦是用欣赏的眼光看向朱雄英,自己家的大孙子怎么看怎么喜欢,而且要是没有大孙,恐怕洪武十五年的那场大病,她根本就挺不过去,因此每每想到此事,马皇后都觉得亏欠了朱雄英,这时候她自然想要帮朱雄英争取一些利益。
故此,马皇后主动开口说道:“大孙定是能做成这件事,让朝野上下好好开开眼界的,不过大孙这么好的才能,明年若是去就藩,怕是可惜了。”
——哎?
朱雄英微微一怔,明年他确实满十八岁了,而且按照大明的规矩,哪怕他是太子的儿子,他作为亲王也是得去就藩的,直到朱元璋禅位或者驾崩,朱雄英被册立为皇太子,他才能回到京城。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根据宗法制度的继承原则,也就是【礼有嫡子而无嫡孙】,所谓“周之道,有适子无适孙,适孙犹同庶孙之例,要适子死后乃立适孙”,意思就是有嫡子在就不立嫡孙,嫡孙和庶孙无异;如果嫡子亡故,嫡长孙才会被确立为嫡孙,成为祖父的继承者。
换言之,皇太子和皇太孙是不能同时存在的,皇太子在就不能立皇太孙,皇位必须有且只有一个第一顺位继承人。
从古至今在皇位继承逻辑的上,都没有皇太子和皇太孙同时出现的事情,这是一个悖论,普通百姓或许以为二者不是平级的,认为皇太子的继承权大于皇太孙,但在现行制度下,二者其实是平级且互不相容的,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出现二者同时存在,那么一旦皇帝驾崩,二者的继承权是相等的.当然,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出现过。
那么打破规矩的个例情况有没有?有。
朱雄英了解到的,华夏古代历史上只有两例,也就是唐高宗李治立太孙李重润(李重照),明成祖朱棣立太孙朱瞻基,而后者在目前的洪武朝尚未发生,恐怕也不会发生了。
这两个例能不能当常态?不能。
李治、朱棣在有皇太子的情况下立皇太孙的行为,明显是违背宗法制继承原则的,而之所以二者这么做,都是因为在极其复杂的政治环境条件下,皇帝必须确保皇位传承到自己的血脉手里,属于是不得已之举而一旦有皇太子和皇太孙并立,那就说明,皇帝认为王朝存在着极大可能会被倾覆,两个备份这是再明显不过的政治信号。
而在目前洪武朝的和平时期,皇位完全能够做到有序交接,如果释放出这种信号,所带来的政治影响是极为消极且负面效果极大的,除了给朱标和朱雄英之间人为划开一道不可弥合的裂痕以外,没有任何好处。
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朱元璋绝对不会选择同时册立皇太子和皇太孙,也正是基于这一点,马皇后才会帮朱雄英讨要明年就藩后的好处。
第174章 应天府
朱雄英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明白马皇后的用意,也深知在皇室之中亲情与权力的交织往往让人陷入两难的境地。
到了岁数不就藩肯定不行,拖着也不是办法,而且朱元璋也打算帮助朱雄英培养出一套自己以后能用来治国的班底先来充任王府属官。
因此,朱元璋沉吟片刻,说道:“虞地不好,如今中原人口尚不充实,明年不如改封到吴地。”
吴王?
朱雄英有些惊讶,在明初的政治环境里,吴王这个封号,可是有特殊含义的,因为在元末乱世的时候,有两个著名的吴王,一个是张士诚,另一个就是朱元璋。
而且按照默认的封藩规则,吴地是不在封藩之列的。
这是由于大明的首都是应天府,直隶管辖内的江南属于京畿之地,在离京城这么近的地方封一個藩王,会对皇帝的统治直接造成威胁,而另一个原因则是江南经济发达粮食产量高,所谓“苏常熟天下足”便是这个道理,哪怕藩王并不直接拥有土地,而只是拥有对土地征收“藩王税”的权力,但也会直接影响到大明的财政。
所以,一旦封藩改成吴地成为大明吴王,哪怕碍于继承顺序不能在朱标成为皇帝之前册封朱雄英为太孙,那也是再明显不过的政治信号了。
嗯,洪武朝如果真封一个吴王出来,或者能够通过间接的方式影响地方政务,那么就约等于北宋初年的皇储兼任“知开封府”,而这个官职虽然北宋不常置,但一旦出现那就是皇帝觉得接班人该锻炼了才会让他担任,而准皇储升为正式皇储后就不会任官了,而是让普通官员“权知开封府”来管事。
这件事情虽然不急,最早也得到明年,但有马皇后的帮衬,既然朱元璋开了这个口,那这件事情就大概率能成,朱雄英这位亲王,也将会不仅是大明第三代里的第一位亲王,更是拥有特殊政治含义的吴王。
朱雄英看向马皇后,眼中满是感激之情:“就藩之事,孙儿自当遵从安排。”
朱元璋哈哈大笑,马皇后闻言,眼中亦是闪过一丝赞赏的神色,她轻轻拍了拍朱雄英的手:“英儿,你果然是个懂事的孩子,只是奶奶希望你能记住,无论何时何地,有事都要跟奶奶说,知道吗?”
朱雄英恭敬地应道:“是,皇奶奶,孙儿一定会牢记您的教诲。”
随后,朱元璋又与朱雄英详细讨论了莫愁湖的改造计划,以及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朱雄英一一应答如流,在朱元璋面前展现出了不凡的才干和难能可贵的远见。
而这种表现,也是朱元璋最想看到的,毕竟他可不想让一个窝窝囊囊没有能力和担当的人,来继承大明的江山,这对于大明是彻头彻尾的灾难。
时间悄然流逝,宫内报时的钟声响起也提醒了朱元璋,该去处理朝政了。
朱元璋也点了点头,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身为朱家子孙,自然要勇于任事,不过,你奶奶也说得对,你身上的担子不轻,整顿莫愁湖这件事情,算是皇爷爷给你的第一个任务,做得好了不仅咱面上有光,朝中的文武大臣也定能对你刮目相看,有益于你以后的路。”
朱元璋虽然没说,但朱雄英也清楚,虽然有着鼎力支持,但自己绝对不能烂泥扶不上墙,权力无法杜绝质疑的声音,但政绩可以。
“英儿,好好干,咱期待着你的佳音。”
朱雄英躬身行礼:“是,皇爷爷,孙儿定不负您的期望。”
随着朱元璋的离去,坤宁宫内又恢复了宁静,马皇后拉着朱雄英的手又叮嘱了许多,方才放他离开。
整顿莫愁湖环境,妥善安置迁徙来的富户,这不仅是他的第一个任务,更是他在大明朝廷第一次崭露头角的机会。
朱雄英不敢耽搁,策马先行直赴大天界寺,道衍和尚已在寺院中静候多时。
两人见面便直入主题,朱雄英将他构思的步骤细细道来,而道衍和尚则静心聆听,不时点头,表示会意。
不过道衍虽然尚未归心,但也不只是当点头虫,而是根据他对京城的了解,针对朱雄英的初步计划提出了一些细微的修改建议,使得整个计划更加完善,更加贴近实际。
朱雄英亦是虚心接受,对计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商议既定,道衍和尚不好太多抛头露面,朱雄英便邀请潭王朱梓和鲁王朱檀两位叔叔同行,一同前往应天府衙。
应天府衙坐落在城中的繁华地段,门前石狮威武,朱雄英一行人在门前下马,向门房通报。
府尹高守礼闻讯三位亲王联袂而至,赶紧带着应天府一众官员亲自迎了出来,门前简单的寒暄过后一行人便进入了府衙内部。
府衙的议事厅内,梨花木书架上摆满了典籍,墙上挂着不少字画,显得文人气息浓厚,府尹高守礼请朱雄英等三位亲王上座,并命人奉上了清茶。
朱雄英环视一周缓缓开口:“高府尹,此次我与两位叔叔前来,乃是因为陛下赋予的一项重任,也是伱之前所上奏的内容.莫愁湖周围确实混乱,需大力整顿,同时还要妥善安置各布政使司迁徙来的富户。”
应天府的一众官员有些讶然,这可不是什么好活,妥妥的烫手山芋。
之所以这么说,其一是因为这些迁徙来的富户虽然眼下困顿不堪,但毕竟都是一方豪强,而京城的京官们也都是各地籍贯都有,这些人只要肯使钱贴脸面,在朝中也是各有门路都很能闹腾;其二是因为莫愁湖周围的破落户一贯是应天府眼中的“刁民”,这些人不仅刁泼难治,惯于对抗五城兵马司,而且此地虽然是“鬼市”,却也是整个京城商业循环里必不可少的一环,若是直接连根拔起,这么多人成了游民不说对治安造成多大乱子,就是很多城内外的交易也没法进行了,这相当于应天府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计划先在聚宝门外建立一大片安置房,将莫愁湖附近的外地富户和本地破落户整体迁徙过去。”
高守礼闻言,眉头微皱,面露难色。
他深知这其中的利益纠缠,而且对于整个京城的治理体系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然而,在三位亲王的注视下,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小心翼翼地说道。
“殿下,此事涉及多方利益实施起来恐怕有些难度。”
见他还敢推诿,朱雄英不好说话,左右两位叔叔捡回了一条命又得了朱雄英许诺的好处,这时候事关自己利益,自然跟哼哈二将似地开始给高守礼施压。
不过,就藩的藩王没有治民的权力,这件任务朱雄英能被赋予也是因为他还没就藩,情况有点特殊,所以他们倒也不直接从事情上说,免得给高守礼落下话柄,而是句句话里不离皇帝。
鲁王朱檀咳嗽了两声,面色苍白着冷笑道:“高府尹,陛下既然将此重任交给你,你便有责任将它办好本王相信你作为应天府尹,也有能力处理好这些琐碎之事,若是琐碎之事都处理不了,这应天府也合该换个人了。”
潭王朱梓也附和道:“高府尹,京城乃是首善之地,莫愁湖畔本王也去看了,乱糟糟的像个什么样子?此事不仅关乎朝廷颜面,更是不能在陛下眼里容沙子,安置房的钱款你也不必操心,把协调这些人的事情办好即可,到时候自有工部来建。”
朱雄英没说话,但意思也很明显了。
面对三位亲王的压力,高守礼只得屈服:“是,下官定当竭尽全力,完成殿下交付的任务。”
朱雄英点了点头,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第175章 鬼市
这次任务的成功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朱雄英在大明朝堂的初始印象,因此,他必须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万无一失,所以该打通的环节,他都要亲力亲为。
接下来,朱雄英又去了趟五城兵马司军队直接出动影响比较大,锦衣卫也不是干这个活的,所以自然是五城兵马司出手。
嗯,五城兵马司在洪武朝不是一个衙门,而是五个衙门的统称.朱雄英去找的,就是西城兵马司。
兵马司的长官为兵马司指挥,正六品,五司各一人,副长官为兵马司副指挥,正七品,各二人,兵马司指挥和副指挥,基本都是由外戚担任。
没办法,除了作为京城的治安机构,兵马司要御风火,察奸盗,验城门,还要兼管市司,每三日校勘一次街市的斛斗秤尺,稽考牙侩等中介人员的名姓,甚至还兼着物价管理的作用,要打击囤积居奇,除此之外检查街巷的卫生也归他们管,可以说是啥都管,基本上就是背黑锅的边缘型衙门,而京城这個地界,树杈上掉下来一片叶子都能砸到一个蓝袍官,五城兵马司的主官们若是没点背景,怕是一点小事就要被折腾死。
西城兵马司的指挥名为任侠,乃是任顺妃的哥哥,不过别看名字威风,却是个不练武艺的,人长得憨胖,见了朱雄英更是毕恭毕敬地口称圣孙。
毕竟任顺妃没有子嗣,在宫内地位可以说是岌岌可危,属于妃子中排名倒数的,要是皇帝哪天驾崩了,百分百要下去殉葬,而偏偏宫里消息多借着妹妹的关系,任指挥也听到了很多关于朱雄英的传闻,因此虽然身为外戚,却不敢轻易怠慢了这位神仙人物,反而有意巴结讨好。
“听说莫愁湖周围的租房、生意,全都被牙行把持着?”
“是。”任侠斟酌着语句说道,“这些牙行情况有点复杂。”
“我看没那么复杂。”
朱雄英之前便了解了一下这位西城兵马司的指挥,知道他的情况,因此果断说道:“陛下既然授命,那出了什么事自有我担着,不碍你分毫给你两天时间,通知好莫愁湖周围的牙行,拆迁安置之事势在必行,让他们处理好首尾诸事,若是谁胆敢阻拦,便是碾为齑粉的下场,望他们好自为之。”
有了这句话,任侠的心又放回了肚子里,做事他是不怕的,怕的就是担责任,如今既然大概率能够不担责任,有了圣孙撑腰,他也没什么说的,干就完了。
朱雄英最后去工部衙门见了工部尚书沈溍,沈溍早已经接到了朱元璋的口谕,在这件事里,工部只不过是负责盖房子清理环境的,不仅利益上跟他们没有任何阻碍,而且还能从工程款里上下分润一笔,顺便完成考成指标好吧,工部上下也是要吃饭的,肃贪再严,该恰的钱也得恰,工部就是靠这个的。
工部共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营缮司负责建设、维修等工程,虞衡司负责山泽财捕、陶冶,都水司负责水利工程、舟车、织造,屯田司负责屯种、薪炭、夫役、陵寝等差事。
因此沈溍自然是满口答应,直接派了工部营缮司郎中李至刚全权负责此事,当着朱雄英的面交代李至刚要辅佐圣孙尽心做事。
李至刚这人有些说法乃是洪武二十一年入仕东宫,所以算是朱标的人,不久前升任的礼部郎中,但因为犯了错要被贬职戍边,还是朱标求情方才转到了工部营缮司,这个职位对他来讲倒是如鱼得水,又能打灰又能挣米,而沈溍派这么个不算清廉的太子一系的干吏过来,其中存的心思自然不必多说。
应天府、西城兵马司、工部营缮司既然都协调完毕定下了基调,自然就是要拧成一股绳开始干活了。
鬼市,也就是“半夜开市,黎明即散”的夜市,倒是没字面上那么神秘,其实就是内外城之间的不固定市集交易,跟宋朝的草市差不多,不仅有固定的营业时间,而且还有固定的营业地区和参与人群,鬼市售卖的物品除了外城输入的各种农贸副食,还有中草药、手工艺品、金银珠宝、字画书籍等当然了,因为不是正经的市集,这里的摊主可能今天还在,明天就没了,所以自然存在着欺诈的风险,而作为担保和中介的牙行,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这里规则的主导者。
牙行们不仅因为放印子钱有着权贵背书,搞钱铺和当铺所以财大气粗,而且还掌控了这里的地产交易和摊位交易等等权力,对于他们来说,莫愁湖鬼市可比城内的朝天宫鬼市自由多了也赚钱多了,简直就是每天下金蛋的老母鸡,朱雄英要整顿这里直接严重触犯了他们的利益。
这一夜显然不太寻常,莫愁湖畔充满了凝重的气氛,牙行的东家们平日里各个互不对付,此刻却齐聚一堂,面色凝重。
消息灵通的他们自然在应天府和五城兵马司是有人的,而他们刚刚收到了一个消息——圣孙朱雄英要整顿莫愁湖鬼市。
对于他们来说,这个消息无异于五雷轰顶。
“实在不行,都搬到城内朝天宫去吧,不能以卵击石啊。”
“莫愁湖鬼市是我们一手打造起来的,怎么能轻易放弃呢?”一位牙行东家愤愤不平地说道。
“是啊,这里可是我们的摇钱树,每天都有这么多人在此交易,光是从中抽成就有多少?我们怎么能拱手让人呢?”另一位牙行东家也急切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牙行东家们议论纷纷,情绪激动。
不过,也只是叫的热闹,还真没有谁敢说出要公然对抗的话。
实际上他们都知道,朱雄英此举虽然触犯了他们的利益,但是朱雄英背后有皇帝的支持,想要与之抗衡并不容易。
这大明的天下,再大能大过皇帝?面对九五之尊的意志,他们这些人背后的靠山,那些勋贵,也只能低头默不作声,毕竟勋贵的权力,实际上也是皇权的延伸。
而对于勋贵来说,平常对于他们这些牙行,或许还能笑脸相迎,因为这些牙行给他们当了白手套,把他们的钱用来放印子钱,能给他们赚取源源不断的利润,所以他们也愿意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力来庇护牙行,从而满足自己府上庞大的开销但说到底,牙行在勋贵这里,也不是不能替代的,更不可能为了牙行而对抗皇权,这一点想都别想。
所以,勋贵和官员们,最多就是给他们发声应援两句。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对于您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为此,我们可以提供除了口头帮助以外的一切帮助。”
正因为这些商人都很奸猾,没一个傻子所以才都清楚这件事情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