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父皇,我能辞职吗 第333节
“臣以为,证据不足,贪腐的罪魁祸首未必就是长安令。”
好家伙,你这老小子都敢当庭翻供了!
李明火气噌地就上来了,把老阿韦再次轰了出去。
房玄龄一脸“你看吧”的表情,淡然地啜了口茶。
李明心里腾地烧起一股气,又慢慢泄了下来:
“韦挺也许是对的,你也许也是对的。
“李乾佑那厮,是真的有点能耐的,他大概还真的是这件贪腐案的主犯。”
房玄龄点点头:
“如我所说,如今危机时刻,不如……”
李明打断了老房,继续摇人:
“传刑部尚书刘德全,大理寺卿孙伏伽!”
…………
李明故技重施:
“你俩去把长安的贪官除掉。”
合起来是一个完整十四党人的司法、执法部门两位老大,同时拍起了胸脯:
“没问题!”
“好,很有精神!”
李明殿下大感欣慰,立刻就下达了指示:
“去长安县衙,把县令李乾佑给我捉拿归案。”
“咳咳。”大理寺卿率先干咳一声:
“大理寺只是最高审判机构,捉拿人犯不在职能范围此列。”
李明左边额头暴起青筋。
刑部尚书看了看甩锅的同僚,立刻接话道:
“刑部只有行刑权,官员的处罚权在御史台手里。”
李明两边额头都青筋绽出。
“好……好,推诿塞责是吧?我给你们都叫齐咯!”
御史大夫韦挺又双叒站在了李明面前。
他似乎早有预料,搬出了朝廷的章程:
“朝廷有规定,中高级官员如果坐罪,是要经门下省审核同意的。”
李明一拍胸脯:
“我就是门下省和中书省的最高长官,我同意了!”
韦挺缓缓摇头:
“那得要门下省发文才行。”
没多久,黄门侍郎的回应就来了。
他代表门下省,行使了该部门最经典的权力——
封驳!
理由无非是:
小李带得蛮好的,你去把他换了干什么?要把治国的理念搞懂,现在国难当头,怎么能内斗呢?有证据伐啦?先让御史台、刑部和大理寺好好搜集证据。
“你们……还算给我面子,肯亲自来这儿陪我踢球。
“门下省那几个无名氏,连脸都不肯露一次!”
看着座下一脸无辜的群贤,李明都气笑了:
“搅吧搅吧你们就搅吧!搅得咱这儿烂一大片,搅得大唐各地揭竿而起,把我们都吊在老歪脖子树上!”
李明是真的没想到,这句话没有用在干活背锅上,而是用在了抓人上。
而且使用对象不是长孙无忌、岑文本这些,有可能扯后腿搞党争的敌对派系。
而是对自己友好和中立的派系!
“……”面对领导怒斥,大家羞愧得抬不起头。
但也没人肯站出来拍胸脯:老大,我这就把那李乾佑捉拿归案!
房玄龄一直旁观,等李明差不多泄完火了,才道:
“殿下,此事确如老臣所说,费时费力。
“不如先这么凑合用着,等钱荒结束,再秋后算帐不迟。”
等钱荒结束,我的统领中书门下之权就过期作废了,现在都奈何不得那贪官,到时候更奈何不得!
李明是又生气又纳闷:
“那个县令到底是何方神圣,你们为何避之不及?”
让这些货去对抗长孙无忌、打太子的时候,也没见这么累啊!
而且看态度,他们对那叫做李乾祐的县令,并不是抱着包庇、同盟、惹不起或景仰那样的善意态度。
而更像是一种“何必踩这坨臭狗屎”的心态。
三法司三巨头面面相觑,没敢吭声。
“李乾祐不是一般的县令,他是长安令,是京城的父母官。
“他出自陇西李氏,以门荫入仕,位阶未必有多高,但颇为要害。”
陇西李氏,就是李渊他老人家厚着脸皮、硬凑上去攀龙附凤的名门望族。
而这支古老的李氏既没承认也没否认,借着这若即若离的“统战价值”,捞取了不少政治利益。
“长安令能有多要害?”李明不明白了。
首都的县令,按理说不应该是最窝囊的吗?
出门买包盐,都能碰上十个官位比他大的人,更别说让他们乖乖服从自己的治理了。
“要害的不是长安令这个职位,而是李乾祐这个人。”房玄龄道:
“他与京中所有高官、富商都有交集,也就是说,你可以通过他,找到京中几乎任何一个人。
“所以,他虽然地位不高、权势不大。
“但如果真有人想要动他,他总是能找到合适的‘关系’,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听这叙述,感觉像是一台社交的“搜寻引擎”啊。
本身没什么内容,唯一的作用,就是通过他,可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那条“关系”。
也就是俗称的“交际花”。
“难道他还能捅咕到皇帝陛下那儿不成?”李明冷笑一声。
房玄龄的脸上完全没有笑意:
“他也可以通天。”
李明弹着桌子。
他总觉得老狐狸还是没有说实话,但他没有证据。
这时,侯君集不请自来。
他急吼吼地闯入书房,越过仿佛犯错小孩儿一样低头站着的三巨头,张口就来:
“殿下,向您举荐一位功臣。”
李明的视线慢慢抬起:
“是谁?”
侯君集唾沫横飞,将李乾祐夸得天花乱坠,全然没有发现四周古怪的眼神。
李明似笑非笑地听完座下头号贪污犯的描述,直接问:
“你收他钱了?”
“嗯呐。”
当着顶头上司和三法司的面,侯君集居然痛痛快快地认了。
李明对此感到震惊:
“受贿你还理直气壮?”
“实质上算受贿,但形式上不算,并不触犯《贞观律》。”侯君集虽然贪,但也算贪得光明磊落了:
“在座的所有人,谁没有收过李乾祐的好处?”
三法司三巨头立马就慌了阵脚:
“你你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孙廷尉、刘尚书。”
侯君集毫不客气地开始点名了:
“李乾祐借殿下遇刺案的东风,以‘加强各府守备、保护京官安全’为名,替你们垫付了衙役皂隶的钱。
“这不是好处?”
唐朝惯例,衙门吏员的钱是朝廷先发给官员,再由官员自行雇佣的。
也就是说,如果李乾祐替孙、刘负担了这部分开支。
朝廷提前列支给他俩的这笔预算,就“合法”地落入了口袋。
“韦御史,你不也是?”侯君集继续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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