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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父皇,我能辞职吗 第333节

  “臣以为,证据不足,贪腐的罪魁祸首未必就是长安令。”

  好家伙,你这老小子都敢当庭翻供了!

  李明火气噌地就上来了,把老阿韦再次轰了出去。

  房玄龄一脸“你看吧”的表情,淡然地啜了口茶。

  李明心里腾地烧起一股气,又慢慢泄了下来:

  “韦挺也许是对的,你也许也是对的。

  “李乾佑那厮,是真的有点能耐的,他大概还真的是这件贪腐案的主犯。”

  房玄龄点点头:

  “如我所说,如今危机时刻,不如……”

  李明打断了老房,继续摇人:

  “传刑部尚书刘德全,大理寺卿孙伏伽!”

  …………

  李明故技重施:

  “你俩去把长安的贪官除掉。”

  合起来是一个完整十四党人的司法、执法部门两位老大,同时拍起了胸脯:

  “没问题!”

  “好,很有精神!”

  李明殿下大感欣慰,立刻就下达了指示:

  “去长安县衙,把县令李乾佑给我捉拿归案。”

  “咳咳。”大理寺卿率先干咳一声:

  “大理寺只是最高审判机构,捉拿人犯不在职能范围此列。”

  李明左边额头暴起青筋。

  刑部尚书看了看甩锅的同僚,立刻接话道:

  “刑部只有行刑权,官员的处罚权在御史台手里。”

  李明两边额头都青筋绽出。

  “好……好,推诿塞责是吧?我给你们都叫齐咯!”

  御史大夫韦挺又双叒站在了李明面前。

  他似乎早有预料,搬出了朝廷的章程:

  “朝廷有规定,中高级官员如果坐罪,是要经门下省审核同意的。”

  李明一拍胸脯:

  “我就是门下省和中书省的最高长官,我同意了!”

  韦挺缓缓摇头:

  “那得要门下省发文才行。”

  没多久,黄门侍郎的回应就来了。

  他代表门下省,行使了该部门最经典的权力——

  封驳!

  理由无非是:

  小李带得蛮好的,你去把他换了干什么?要把治国的理念搞懂,现在国难当头,怎么能内斗呢?有证据伐啦?先让御史台、刑部和大理寺好好搜集证据。

  “你们……还算给我面子,肯亲自来这儿陪我踢球。

  “门下省那几个无名氏,连脸都不肯露一次!”

  看着座下一脸无辜的群贤,李明都气笑了:

  “搅吧搅吧你们就搅吧!搅得咱这儿烂一大片,搅得大唐各地揭竿而起,把我们都吊在老歪脖子树上!”

  李明是真的没想到,这句话没有用在干活背锅上,而是用在了抓人上。

  而且使用对象不是长孙无忌、岑文本这些,有可能扯后腿搞党争的敌对派系。

  而是对自己友好和中立的派系!

  “……”面对领导怒斥,大家羞愧得抬不起头。

  但也没人肯站出来拍胸脯:老大,我这就把那李乾佑捉拿归案!

  房玄龄一直旁观,等李明差不多泄完火了,才道:

  “殿下,此事确如老臣所说,费时费力。

  “不如先这么凑合用着,等钱荒结束,再秋后算帐不迟。”

  等钱荒结束,我的统领中书门下之权就过期作废了,现在都奈何不得那贪官,到时候更奈何不得!

  李明是又生气又纳闷:

  “那个县令到底是何方神圣,你们为何避之不及?”

  让这些货去对抗长孙无忌、打太子的时候,也没见这么累啊!

  而且看态度,他们对那叫做李乾祐的县令,并不是抱着包庇、同盟、惹不起或景仰那样的善意态度。

  而更像是一种“何必踩这坨臭狗屎”的心态。

  三法司三巨头面面相觑,没敢吭声。

  “李乾祐不是一般的县令,他是长安令,是京城的父母官。

  “他出自陇西李氏,以门荫入仕,位阶未必有多高,但颇为要害。”

  陇西李氏,就是李渊他老人家厚着脸皮、硬凑上去攀龙附凤的名门望族。

  而这支古老的李氏既没承认也没否认,借着这若即若离的“统战价值”,捞取了不少政治利益。

  “长安令能有多要害?”李明不明白了。

  首都的县令,按理说不应该是最窝囊的吗?

  出门买包盐,都能碰上十个官位比他大的人,更别说让他们乖乖服从自己的治理了。

  “要害的不是长安令这个职位,而是李乾祐这个人。”房玄龄道:

  “他与京中所有高官、富商都有交集,也就是说,你可以通过他,找到京中几乎任何一个人。

  “所以,他虽然地位不高、权势不大。

  “但如果真有人想要动他,他总是能找到合适的‘关系’,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听这叙述,感觉像是一台社交的“搜寻引擎”啊。

  本身没什么内容,唯一的作用,就是通过他,可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那条“关系”。

  也就是俗称的“交际花”。

  “难道他还能捅咕到皇帝陛下那儿不成?”李明冷笑一声。

  房玄龄的脸上完全没有笑意:

  “他也可以通天。”

  李明弹着桌子。

  他总觉得老狐狸还是没有说实话,但他没有证据。

  这时,侯君集不请自来。

  他急吼吼地闯入书房,越过仿佛犯错小孩儿一样低头站着的三巨头,张口就来:

  “殿下,向您举荐一位功臣。”

  李明的视线慢慢抬起:

  “是谁?”

  侯君集唾沫横飞,将李乾祐夸得天花乱坠,全然没有发现四周古怪的眼神。

  李明似笑非笑地听完座下头号贪污犯的描述,直接问:

  “你收他钱了?”

  “嗯呐。”

  当着顶头上司和三法司的面,侯君集居然痛痛快快地认了。

  李明对此感到震惊:

  “受贿你还理直气壮?”

  “实质上算受贿,但形式上不算,并不触犯《贞观律》。”侯君集虽然贪,但也算贪得光明磊落了:

  “在座的所有人,谁没有收过李乾祐的好处?”

  三法司三巨头立马就慌了阵脚:

  “你你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孙廷尉、刘尚书。”

  侯君集毫不客气地开始点名了:

  “李乾祐借殿下遇刺案的东风,以‘加强各府守备、保护京官安全’为名,替你们垫付了衙役皂隶的钱。

  “这不是好处?”

  唐朝惯例,衙门吏员的钱是朝廷先发给官员,再由官员自行雇佣的。

  也就是说,如果李乾祐替孙、刘负担了这部分开支。

  朝廷提前列支给他俩的这笔预算,就“合法”地落入了口袋。

  “韦御史,你不也是?”侯君集继续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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