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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暴君:从拯救魏忠贤开始 第361节

  “老李头种了一辈子的地,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好日子,就被你们当野人杀了。这就是你们的误会?”

  他猛地伸手,一把揪住卡洛斯那镶着蕾丝花边的领口,把他像提小鸡一样提了起来。

  那张布满风霜、沟壑纵横的老脸,逼近卡洛斯那张保养得很好却充满了恐惧的脸。

  “在你们眼里,我们是野人,是可以随意屠杀的牲畜。但在我眼里,你们这群还没学会怎么当人、只会抢劫杀人的红毛鬼,才是真正的野人!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畜生!”

  “既然是畜生,杀了人,就得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我大明在这个新世界立下的第一条规矩。”毛文龙手一松,卡洛斯如同烂泥般瘫软在地上。

  “那一百多个俘虏,都给老子绑了。”毛文龙转过身,不再看这个所谓的贵族一眼,仿佛多看一眼都会脏了他的眼睛,“还有这个男爵,一起带回镇远城。老李头的头七还没过,正好缺几个像样的祭品。用这些红毛鬼的血,祭奠咱们死去的人,也祭奠这片新大陆。”

  “祭……祭品?”通过通译听到这个词,卡洛斯差点晕过去,他可是听说过阿兹特克人活人祭祀的恐怖传说,“不!我有钱!我有赎金!我可以给你们黄金!我在南方还有庄园!我们是文明人!欧洲也是文明世界!你们不能用这种野蛮的方式……”

  “文明人?”

  旁边的孔有德狞笑着走过来,一脚狠狠地踹在卡洛斯的嘴上,“咔嚓”一声,几颗带着血的牙齿飞了出来,堵住了他的求饶。

  “你也配提文明?等到了老李头的坟前,你再去跟阎王爷讲你的文明吧!带走!”

第259章 这大明的日不落,就从给你报仇开始

  圣迭戈要塞的陷落,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快,都要彻底,也都要干净。

  当最后一声枪响在海风中消散,大明的拓荒者们收起了狰狞的獠牙,转而展现出了令这群欧洲殖民者瞠目结舌的另一种能力——那种源自东江镇、在那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里磨练出来的近乎于艺术的“收集”能力。

  对于这群曾经并在辽东冰天雪地里跟后金鞑子死磕过、连树皮都啃过的老兵来说,浪费是一种比逃兵更可耻的罪行。

  “都给老子手脚麻利点!别像个娘们似的磨磨蹭蹭!”

  孔有德骑在马上,手里挥舞着那把还在滴血的马刀,但这会儿他不是在指挥杀人,而是在指挥搬家。

  “那个!对,就那个!那扇门板!那是橡木的,结实着呢!拆下来!带回去给学堂做桌子!还有那个窗框子,上面的铜合页都给我卸下来!那是铜!能铸钱,能造子弹!”

  原本在西班牙人眼里只是普通建筑构件的东西,在大明士兵眼里全是宝贝。

  要塞的仓库被粗暴地砸开,里面的景象让负责后勤的耿仲明笑得只见牙齿不见眼。

  “发财了!这回真他娘的发财了!”

  耿仲明抓起一把黑火药,在鼻子底下闻了闻,那股刺鼻的硫磺味对他来说简直比美人的脂粉还要香,“这是上好的颗粒火药!虽然比不上咱们兵仗局的货,但那是白来的啊!整整五百桶!够咱们打几场大仗了!”

  “还有这肉!”几个士兵合力抬出一个巨大的橡木桶,撬开盖子,里面是层层叠叠、用海盐腌制的猪肉和牛肉。虽然看起来有些发黑,但那实打实的油脂香气让这群已经吃了几个月鱼干的汉子们口水直流,“三千斤不止!这帮红毛鬼真会享受!搬走!统统搬走!连桶都别给他们留!”

  掠夺在继续,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刮地皮式的清扫。

  地窖里,两大桶珍贵的波尔多红酒被滚了出来。

  几个士兵想尝尝鲜,被耿仲明一人屁股上踢了一脚。

  “喝喝喝!就知道喝!这是给伤兵洗伤口用的!也是将来庆功宴上的好东西!都给我封好了,洒了一滴老子剥了你们的皮!”

  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几个士兵翻出了几袋子散发着怪味的豆子。

  “这是啥玩意?羊粪蛋子?”一个士兵捏起一颗烘焙过的咖啡豆,疑惑地看了看,又要是放在嘴里嚼了嚼,“呸!苦的!比中药还苦!”

  “别扔!”耿仲明眼疾手快地接住了那袋子,“听那个懂番话的通事说,这叫‘咔啡’,红毛鬼的大官最爱喝这玩意儿。说是虽然苦,但是提神,喝了晚上不困。给大帅留着!大帅天天熬夜看地图,正需要这个!”

  东江军的传统:贼不走空。

  既然来了,就得带点特产回去。

  这不仅仅是为了物资,更是为了那种“我来过,我征服,我拿走”的心理满足感。

  要塞里的铁锅、餐具、烛台、甚至连稍微完整一点的羊毛毯子都被打包捆好。

  原本装饰华丽的总督府,不到半个时辰,就被搬得只剩下四面光秃秃的墙壁,连地板都被撬走了几块好的。

  当夕阳再次落下,将太平洋的海面染成一片血红的时候,圣迭戈要塞已经彻底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点火。”

  毛文龙冷漠地看着这座已经被掏空的躯壳,下达了最后的命令。

  一把火把被扔进了堆满干草和废弃木料的庭院。

  火焰腾空而起,在海风的助威下,迅速吞噬了这座代表着西班牙在加利福尼亚统治象征的据点。

  梁柱在烈火中噼啪作响,最终轰然倒塌,激起漫天的火星,像是给这场短暂而血腥的战役画上了一个暴烈的句号。

  而在返回镇远城的路上,出现了一支极其古怪但也极其震撼人心的队伍。

  那一百多名幸存的西班牙俘虏,被粗粗的麻绳串成一串,像是一群待宰的牲口。他们的华丽军服已经被扒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单薄的衬衣和裤子。在骑兵虎视眈眈的押解下,他们踉踉跄跄地走着,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恐惧和绝望。

  更让他们感到屈辱和痛苦的是,他们现在成了这支军队的苦力。

  每个俘虏的背上都背着沉重的战利品——有的背着火药桶,有的扛着腌肉,还有的两个人抬着沉重的铁炮。

  曾经高高在上的征服者,如今成了被征服者的脚力。皮鞭在空中挥舞的脆响,不时伴随着一两声惨叫,那是大明士兵在催促那些试图偷懒的“红毛奴”。

  队伍的最前方,毛文龙骑在他那匹老青骢马上,随着战马的节奏微微起伏。他的心情似乎很不错,嘴里还哼着一段跑调严重的辽东小曲。

  他的手里,正拿着一本从总督府里搜出来的羊皮册子。这是全书惟一一本没有被孔有德那个大老粗拿去擦屁股或者卷烟的书,因为它被锁在一个精致的铁盒子里。

  这是一本西班牙人在北美的据点分布图,以及一些勘探队留下的殖民日志。

  “大帅,这书上写的啥?全是些像蚯蚓爬一样的鬼画符。”张彪策马跟在一旁,好奇地伸长了脖子。

  “看不懂。”毛文龙很诚实地合上书,理直气壮地说道,“但这上面画了图。这我能看懂。”

  他重新翻开一页,指着上面一幅手绘的简陋地图给张彪看,“你看这儿,画着船,标着红圈,说明往南五百里还有一个港口。再看这儿,往东八百里,画的是个金块的标志,旁边还打了叉。这说明啥?说明那地方有矿!哪怕不是金矿也是银矿!”

  说到这,毛文龙的眼睛亮得吓人,那是老财迷看到了金元宝的眼神。

  “这帮红毛鬼,别的本事没有,像狗一样找钱的本事倒是一流。他们在美洲经营了一百多年,这点底子还是有的。”

  毛文龙小心翼翼地把册子塞进贴身的怀里,就像是揣着传家宝。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长长的、在尘土中蠕动的俘虏队伍,眼神变得深邃而冰冷。

  “有了这帮舌头,再加上这本册子,咱们这双眼睛算是彻底亮了。以后咱们想去哪抢……不,想去哪‘收复’自古以来的大明疆土,就方便多了。”

  “大帅英明!”张彪由衷地赞叹了一句,随后又有些犹豫地看了一眼那些俘虏,“只是……大帅,那这些人……真要全杀了祭旗?我看这里面有不少身强力壮的,现在咱们正缺挖矿和修城的苦力。若是都杀了,是不是有点……”

  在他看来,这些俘虏最好是用鞭子抽着干活干到死,那才叫物尽其用。

  毛文龙斜睨了张彪一眼,嘴角勾起一抹狡黠而残忍的笑容。

  “你是舍不得这些劳力?”

  “属下是觉得,让他们死得太痛快,便宜了他们。”

  “哈哈哈哈!”毛文龙大笑起来,笑声震得树林里的鸟儿乱飞,“你小子,也学会这一套了。放心,本帅又不是杀人狂魔。”

  他收起笑容,抬起马鞭,指了指队伍最前面那个被拖在地上半死不活的何塞,还有那两个被大明士兵特别“关照”、绑得最紧的凶手。

  “祭旗,当然要祭。不杀几个头不够大的,震不住周边的牛鬼蛇神,也平不了弟兄们心里的那口恶气。老百姓看着咱们呢,咱们要是不把这一刀砍得漂漂亮亮,咱们这‘守护神’的牌子就立不住。”

  “这三个,必须死。要千刀万剐,要在所有百姓面前,明正典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大明的人,命比金子还贵,一个都不能少。谁敢动咱们的人,就要付出血的代价。”

  说到这,毛文龙顿了顿,眼神扫过后面那些垂头丧气的西班牙士兵。

  “至于其他的嘛……”

  他摸了摸下巴上硬邦邦的胡茬,那是几天没刮又长出来的新茬,有点扎手,但让他觉得很真实。

  “那个叫什么卡洛斯的男爵,留着。听说他在墨西哥那边是个大家族,咱们可以跟他的家族谈谈生意。要人?可以,拿真金白银来换。要不然,就让他在这儿给老子刷一辈子马桶。”

  “剩下的那些大头兵,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咱们不是缺矿工吗?把他们都给老子扔到矿山上去!带上脚镣,没日没夜地给老子挖!不是喜欢金子吗?让他们去挖!给咱们大明挖一辈子金子!只要还有一口气,就别想停下来!吃最差的猪食,干最重的活,什么时候累死了,什么时候算完。这也算是给咱们大明做贡献了。”

  张彪听得背后一凉,但脸上却露出了敬佩的笑容。这才是他熟悉的那个毛帅,既狠辣,又精明,绝不做亏本的买卖。

  “大帅高见!”

  两天后的清晨,大军返回“镇远城”。

  这一天,天空阴沉沉的,厚重的云层压得很低,仿佛连老天爷也知道今天会有大事发生,屏住了呼吸。

  没有凯旋的锣鼓,没有欢快的乐曲。当大军的身影出现在地平线上时,整个“镇远城”的大门缓缓打开。

  全城百姓,连同后面几批刚到的移民,几乎倾巢而出。数万人聚集在城外的旷野上,黑压压的一片,却安静得可怕。只有风吹动旗帜的猎猎声,和人们压抑的呼吸声。

  这是一种沉默的愤怒,一种等待宣泄的悲伤。

  在城外的广场中央,临时搭建起了一个白色的高台。

  高台上,老李头父子三人的灵位被高高供起,前面摆满了百姓们自发送来的祭品——有刚蒸好的馒头,有才打来的野味,还有几支盛开的野花。香火缭绕中,那三个灵位显得格外庄重,仿佛在俯视着这片他们曾经耕耘过的土地。

  灵位前,何塞和那两名直接开枪的凶手被五花大绑,跪在地上。

  他们已经被一路的折磨弄得不成人形,精神也彻底崩溃了。

  此刻,看着下面那黑压压、一眼望不到边的人群,看着那一双双充满了仇恨的眼睛,他们终于明白,自己惹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极度的恐惧让他们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排泄物流了一地,像蛆虫一样在地上绝望地蠕动,嘴里发出无意义的呜咽。

  而在人群的外围,被特意请来的数十名周边印第安部落的酋长和长老们,正瑟瑟发抖地站成一排。

  他们看着那些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大明士兵,看着那些平日里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西班牙人此刻如同死狗一般跪在地上,内心的震撼无以复加。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强大的力量,也从未见过如此决绝的复仇。这一刻,恐惧和敬畏深深地刻进了他们的骨子里。

  “吉时已到——!”

  随着一声高亢的唱喏,毛文龙走上了高台。

  他今天没有穿那身令人望而生畏的黑色铁甲,而是穿了一身纯白色的粗布孝服,腰间系着一根麻绳。这身打扮,让他少了几分杀伐之气,多了几分悲凉与亲近。

  他摘下头盔,露出一头被海风吹乱的花白头发。

  他没有急着说话,而是先走到灵位前,恭恭敬敬地上了三炷香,然后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这三个头,磕得全场百姓震惊不已。

  那可是大帅啊!是朝廷的一品大员!是这片土地的王!他竟然给一个普通的老农磕头!

  毛文龙站起身,转过头,面对着万千百姓。

  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没有用官腔,而是用了最朴实的大白话。

  “乡亲们。”

  “咱们背井离乡,抛弃了祖坟,冒着被浪打翻、被鱼吃了的风险,飘洋过海来到这万里之外。为了啥?不就是为了有口饭吃,有个能安身立命的窝吗?”

  “有人说,咱们是没人要的孤魂野鬼。有人说,咱们就是朝廷扔出来送死的卒子。”

  毛文龙的声音陡然提高,变得激昂起来。

  “但是今天,就在老李头的灵位前,我要告诉大家。咱们不是鬼!咱们是人!是堂堂正正的大明人!是顶天立地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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