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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明第一奸臣,老朱求我别死 第118节

  “混账!蠢材!败家子!”

  老朱气得在龙椅前乱转,一张鞋拔子脸涨成了猪肝色,指着天幕里朱由检那副算计的小人嘴脸破口大骂。

  “咱怎么就生出这么些个玩意儿!”

  朱元璋气得直哆嗦,“那福王都肥成猪了!三百斤!那是人吗?那是装满民脂民膏的肉袋子!都这时候了,流贼都要上门了,这崇祯还在护着他?还想坑沈诀的救命钱?”

  马皇后赶紧让人把地上的碎片扫了,端了杯茶过来:“重八,消消气。儿孙自有儿孙福……”

  “有个屁的福!”

  朱元璋一把推开茶杯,“你看沈诀那个眼神。那是要杀人的眼神!崇祯这个蠢货,这是逼着沈诀造反啊!换了是咱,早他娘的一刀把这皇帝和那福王剁了!”

  朱棣在一旁缩着脖子不敢吭声,心里却在嘀咕:爹,您当年杀贪官剥皮实草的时候,也没见您对自家儿子这么狠啊。这藩王制度,不也是您定下来的吗?

  ……

  出了乾清宫,外面的冷风一吹,沈诀反而觉得脑子清醒了。

  他没回豹房,而是让轿子拐进了东厂胡同。

  值房里,沈诀摊开一张信纸,提笔饱蘸浓墨。

  既然皇帝不给,那就自己去拿。

  但这拿,得讲究个师出有名。强抢是造反,但若是对方“抗旨不遵”、“殴打钦差”,那性质可就变了。

  “义父,这信怎么写?”

  沈炼在一旁研墨。

  “客气点。”

  沈诀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弧度,“要显得咱们卑微,显得咱们是在求这位王爷赏饭吃。”

  他笔走龙蛇,很快写就一封书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大意是如今国库空虚,流贼逼近洛阳,恳请福王爷看在祖宗江山的份上,捐资五十万两助饷。

  言辞恳切,甚至有些低声下气,最后还特意加了一句:“若王爷手头紧,十万两亦可,哪怕是给守城的将士们施舍点稀粥也是好的。”

  “五十万两?”

  沈炼看了一眼,“对于福王来说,这就是九牛一毛啊。”

  “对他来说是九牛一毛,但对他那种守财奴来说,这就是要挖他的心头肉。”

  沈诀吹干了墨迹,把信折好塞进信封,“这封信,不是让他给钱的,是让他发火的。”

  他把信递给沈炼:“找个面生的番子,不要带兵器,不要穿飞鱼服,就穿普通的青衣小帽。

  骑快马去洛阳,务必把这封信亲手交到福王手上。记住,无论福王怎么骂、怎么打,都不许还手,更不许跑。”

  沈炼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沈诀的用意,后背窜起一股凉意:“义父是想……”

  “借刀杀人?”

  沈诀摇摇头,“不,刀在我手里。我是要借他的手,把刀递给我。”

  “去吧。告诉送信的人,这顿打挨下来,回来我升他做百户,赏银千两。”

  ……

  七日后,洛阳,福王府。

  这座王府占据了洛阳城最繁华的地段,光是围墙就高三丈,里面亭台楼阁,极尽奢华。

  虽然外面流言四起,说闯塌天要来了,但这王府里依旧是歌舞升平。

  正厅里,地龙烧得滚烫,几个穿着薄纱的舞姬正在翩翩起舞。

  正中间那张特制的宽大软榻上,半躺着一座肉山。

  福王朱常洵,确实如沈诀所言,胖得连脖子都找不见。他手里抓着一只烧鸡,吃得满嘴流油,两边的侍女正拿着孔雀扇给他扇风。

  “王爷,京城来了人。”

  管家小心翼翼地走进来,“说是……九千岁派来的信使。”

  “沈诀?”

  朱常洵费力地翻了个身,那一身肥肉跟着晃了晃,“那个阉狗?他派人来干什么?让他滚进来。”

  不多时,一个风尘仆仆的青衣人被带了进来。那人也不怯场,恭恭敬敬地磕了个头,双手呈上书信。

  “王爷,太师大人说了,如今闯贼势大,洛阳危急,恳请王爷……”

  “拿来我看。”朱常洵不耐烦地打断他。

  管家接过信,拆开念了一遍。

  越念,朱常洵的脸越黑。

  等到念到“恳请捐资五十万两”的时候,这座肉山猛地爆发了。

  “放屁!”

  朱常洵一把将手里的烧鸡砸在地上,吼声震得房梁上的灰都落下来了,“五十万两?他怎么不去抢!那是本王的钱!是父皇赐给本王的!他一个阉竖,居然敢把主意打到本王头上?”

  “王爷息怒。”

  信使依旧跪着,“太师说了,若是没有五十万,十万两也行……将士们实在是揭不开锅了……”

  “一文钱都没有!”

  朱常洵气得呼哧带喘,那一脸横肉都在抖,“朝廷养兵是朝廷的事,关本王屁事!告诉沈诀,别以为他在京城杀了几个人就能吓唬本王。本王是今上的亲叔叔!他敢动本王一根汗毛试试?”

  他越说越气,指着地上的信使:“来人!给本王打!打断他的狗腿,扔出洛阳城!让他滚回去告诉沈诀,想要钱?做梦!”

第98章 引狼入室

  豹房。

  偏厅里,一股子浓重的血腥味混着金疮药的辛辣味在空气里打转。

  那个去洛阳送信的锦衣卫百户赵通,这会儿正躺在担架上,两条腿被打断了,缠着厚厚的白布,人已经疼晕过去两回。

  沈炼站在一旁,脸色铁青,手里那把绣春刀的刀柄快被捏碎了。

  “义父,这福王欺人太甚!”

  沈炼咬着牙,腮帮子鼓起一块硬肉,“赵通是拿着您的亲笔信去的,代表的是朝廷,是您!他朱常洵把人打成这样,这是在打您的脸,打朝廷的脸!”

  “打得好。”

  沈炼一愣:“义父?”

  “他不打这一顿,我还没有理由动他。”

  沈诀的声音很轻,却透着股让人骨头发冷的寒意,“他既然不想体面,那这层遮羞布,也就不用给他留了。”

  沈诀转动轮椅,来到书案前。案上铺着一张河南布防图,洛阳的位置被朱笔圈了个红圈。

  “沈炼,去找个人。”

  沈诀提起笔,在纸上没写字,只是画了一张简易的城防草图,重点标出了洛阳城北角的一处塌陷,“把这个,送到陕北,给那个闯将。”

  沈炼瞳孔猛地一缩:“李自成?”

  “他现在还是受抚的义军,不算贼。”

  沈诀语气平淡,“告诉他,洛阳城北角年久失修,城防卫所欠饷三个月,守备是个只知道喝花酒的草包。另外,福王府存银三百万两,粮草够吃三年。”

  一直站在阴影里的柳如茵往前迈了一步,挡住了烛光:“你要引流寇入洛阳?”

  沈诀没抬头,继续在纸上标注着王府库房的方位:“不是引,是请。福王是一头守着金山的猪,这金山在他手里是死的,只有流到市面上,才是活钱。既然朝廷拿不出来,我就找把刀,帮朝廷把这肚子剖开。”

  “那是福王!”

  柳如茵的声音有些发颤,“是皇上的亲叔叔!你借流寇的手杀藩王,这是通敌!这是谋逆!一旦查实,你要被诛九族的!”

  “诛九族?”

  沈诀轻笑一声,把画好的图纸折起来,塞进一个没有任何标记的信封,“我沈诀是个太监,哪来的九族?至于谋逆……这大明朝想杀我的人多了,不差这一个罪名。”

  他把信封递给沈炼:“告诉李自成,我有三个条件。”

  沈炼双手接过信封,只觉得那轻飘飘的纸张重逾千斤。

  “第一,只求财,不屠城。百姓家里的那点碎银子,不值得他动手,那是给我留的韭菜,他要是敢动,我就让他在河南待不下去。”

  “第二,不许杀福王。”

  柳如茵和沈炼都愣住了。

  不杀?

  “留个活口。”

  沈诀靠回椅背,眼神落在虚空处,“死了的福王是朝廷的烈士,皇上还得给他追封,给他建庙。

  活着的福王,那就是丢城失地的罪人,是弄丢祖宗家业的废物。我要让他活着,背着这口黑锅,替我把这出戏唱圆了。”

  “第三。”

  沈诀竖起三根手指,“朝廷的大军会在洛阳破城后三天到达。这三天,是他搬银子的时间。三天一过,他要是还没跑,那就把命留下。”

  沈炼深吸一口气,把信揣进怀里:“义父放心,儿子知道该找谁送这信。这事儿,烂在肚子里。”

  看着沈炼消失在夜色中,柳如茵依旧站在原地,手按在刀柄上,指节发白。

  “你觉得我疯了?”

  沈诀端起早就凉透的茶水抿了一口。

  “我不懂。”

  柳如茵盯着他,“你拼了命搞新政,发新钞,说是为了救这大明。可你现在的做法,是在掘大明的根。宗室被辱,藩王被劫,皇家的脸面往哪搁?”

  “脸面?”

  沈诀把茶杯重重顿在桌上,“脸面能当饭吃吗?脸面能换来枪炮吗?河南大旱,百姓易子而食,福王府里的粮食发了霉都不肯拿出来施粥。

  这种皇室宗亲,才是大明身上最大的毒瘤。我不动手,早晚也有人动手。既然都要烂,不如烂在我手里,还能榨出点油水来。”

  柳如茵沉默了许久,才缓缓松开刀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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