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帅你老婆又跑了 第1699节
白贤的目光冷冷的,人也长得凶神恶煞。
顾纭觉得,这肯定是张辛眉送的。张辛眉虽然逼问文件的下落,却始终记得她是司玉藻的小姨。
哪怕是司玉藻养的一只狗,张辛眉也会善待,何况她还是个小姨。
顾纭很艰难把这么重的米往家里推。
她废了好大一番劲儿,在寒冬腊月里累出了一身汗。
忙好了,她突然对门口的白贤喊了声:“喂。”
白贤看了眼她。
“你能帮我把米倒进米缸吗?”顾纭道,“我实在扛不动.......”
白贤没言语,走进了她的房间。
他每天跟着她,却没进来过。
房间挺小的,也很暗淡。按说老房子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霉味,她这里却没有,泛出淡淡橘皮的清香。
白贤看到,她在窗口下面点了个小炉子,炉子上烤着柚子皮。
他没说二话,上前帮她把米扛起来,倒进了缸里。
他力气很大,顾纭累死累活扛不动一袋米,他轻轻松松就拿了起来。
做完了,他问:“还有什么要做的?”
顾纭指了指桌子上。
她的小饭桌上,已经摆好了两幅碗筷,还有米粥和小包子,以及一碟子咸菜。
“这么早,你也还没吃早饭吧?昨天谢谢你送我回来,要不然我一个人淋一路的雨,肯定要冻病。”顾纭的声音低低的。
白贤看了眼桌子上的早饭,表情愣怔了下。
他沉默了两秒钟,然后抓起两个包子,端了米粥,低头走出了她的房间。
他靠着墙壁,默默把手里的两个包子塞肚子里,又喝了两口粥。
米粥是滚烫的,在这样的寒冬里,喝下去能把人的五脏六腑都暖起来。
白贤靠着墙壁,一口口喝了。
他喝完了最后一口,沉默了很久,走了回去,把碗放在了她院子门口。
顾纭二十分钟后才出门,把碗捡了回去,锁上门去上班了。
白贤坐在他们报社楼下的一个石凳子上。
快十点的时候,他发现楼上有人看他,故而他抬眸。
正好撞上了顾纭的眸子。
顾纭笑了下。
片刻之后,她走了下来,拿了一本书给他:“这是小说,你拿着看吧,否则枯坐很无聊的。”
白贤没接。
他的表情很冷,声音也不是那么友善:“我不识字。”
顾纭的手僵了下。
白贤低头看着她,又问:“你想做什么?”
顾纭尴尬得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她的脸色惨白,慢慢收回了手,心里也有个声音在问自己:“我想做什么呢?”
“顾小姐。”有辆汽车停下,男人依靠着车门,带着眼镜,有点警惕看向了这边,“顾小姐,你是遇到了麻烦吗?”
顾纭回神。
她的脸色是挺难看的,连忙往回走:“没有,罗主笔,是认识的人。”
认识的人?
白贤觉得,这句话莫名往他心里钻。
他重新坐下,百无聊赖看着街景。
这天送完顾纭回家,跟同伴换了班,他仍是去了舞厅,帮忙端茶送水,然后洗餐具。
他也不是每天都做这些,只是偶然帮帮忙,毕竟人家给他一个楼梯间住。
这家舞厅明面上也是洪门的人经营,经理明面上是洪门的人,暗地里也是九爷的眼线。
昨天那个小舞女,又挤到了他身边:“白哥,你没事吧?”这个舞女姓孙,听说是读书人家的女儿,她父亲染上了鸦片,把家庭给毁了。她家里欠了一屁股债,她今年才十七岁,中学还没有念完,根本找不到其他的营生,只得来
做舞女,一边还债一边养活家庭。
她对白贤有种不同寻常的好感,哪怕昨天被皓雪那般羞辱,她还是凑到了他身边。
白贤不愿意给人家添麻烦。
他不管是回应还是不回应,都会伤害人家小姑娘,且他没能力救人家出苦海,索性装作淡漠,对她爱答不理。
不成想,他今天却突然热情了几分:“我没事,昨天对不起你。”
小孙连忙摆手:“皓雪姐姐喝醉了嘛,我知道的,她平时对我还好。”
白贤看着她:“小孙,你认得字吗?”
“认得。”小孙道。她念过很多年的书,要不是家里出事,她能去做个小职员,挣微薄的薪水。白贤犹豫了很久:“你能教我认字吗?”
第1714章 你的名字
上海的正月下了几场雨,天终于慢慢放晴。
炮火声却越来越重,几乎就在耳边炸开。
顾纭报社每天的新闻,都是关于战争的,她看得要崩溃了。
在这样的乱世,人如蝼蚁。
哪怕是放晴,也不能换来好心情。
她依旧每天上班、下班。到了正月初十,下班这天,她稍微耽误了一会儿,正好来了一条紧急新闻,需要立马赶稿。
待她忙完了,已经是晚上八点。
她伸了个懒腰,发现罗主笔也在。
他见她停下来,也抬头和她打招呼,笑问:“写完了吗?”
“写完了。”顾纭道。
罗主笔其实没事,他是故意留下来等她的。
此刻,整个报社就他们俩。
罗主笔的手插在西装裤口袋里,走到了她身边,问:“这么晚了,请你吃晚饭好不好?”
这位罗主笔是她曾经的师兄,也是岳城人,家里颇为殷实。
他自己能开小汽车,用度是非常豪阔的,身边时常有女朋友,花边新闻不少,听说还跟歌星纠缠过。
自从顾纭到了报社,罗主笔对她总表达好感。
对方最近也收敛了很多,听同事们议论着他最近不端着也不鬼混了,属于他的工作,他也会按时按量完成。
他在办公室里,用顾纭听到的音量说过:“我遇到了真心喜欢的人,打算结婚定下来。谁年轻的时候不荒唐?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同事们起哄,问他看上了谁。
顾纭也好奇看着他们。
她就瞧见,罗主笔的目光落到了她身上。
她当时没明白这目光的意思,可能她性格里有点迟钝的一面。
后来好几次,罗主笔约她吃饭,又约她看电影,她这才把他那天的话和眼神联系起来,心中隐约明白。
罗主笔看上了她。
他说改,性格就真全改了。不和女同事瞎逗趣,下班不去混,规规矩矩做完自己的事,主编都感动得要哭了,天天表扬他最近很乖、很听话。
顾纭却不是很动心。
她觉得罗主笔是那种喜欢热闹的人,将来结婚了,家里肯定也是呼朋引伴,时刻不能空闲。
而顾纭,不到非应酬的时候,就宁愿把自己藏起来,过一种与世隔绝的日子。
太热闹的生活,她想一想头皮都要炸。
所以,不是罗主笔不好,也不是她担心他将来仍恢复风流性格背叛她,而是从骨子里就感觉,自己和他不是一路人。
倒是那个天天跟着她的小流氓,沉默寡言,能一坐一整天,不言不动,耐得住性子......
顾纭想到了这里,好像被烫了下,急忙收回自己的心绪。
“......都这么晚了,不打扰了。”顾纭驴唇不对马嘴的说,“我先告辞了。”
罗主笔叫罗西元,忍不住伸手拉了她一下。
他一脸苦笑:“顾小姐真看不上我?我跟你说话,你走神了。”
顾纭闹了个脸红:“我今天太累了吧,注意力集中不了。”
罗主笔第一次说她看不上他,这算是很明确的表白了,而顾纭的注意力却在“走神”这两个字上。
罗西元是人精,这才确定这小丫头真没看上自己。
他是被顾纭吸引了,为她神魂颠倒,不单单是她漂亮。
顾纭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子,杏目小脸,削肩细腰,从外形和五官上来说,是很醒目的。
但吸引罗西元的,还是她的性格。
她很温柔,做事非常的细致。哪怕世道再浮躁,她也不慌不忙把自己的事做好。
罗西元自己常心浮气躁,就特别爱这种文静的女孩子。
只是这女孩子有点难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