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路明非的社恐新人生 第7节
赵孟华连忙双手奉上,为自己能帮上诺诺感到一丝荣幸。
诺诺接过玫瑰后又拿过了他的话筒,走到路明非面前。
“路明非,你马上就要毕业了,我怎么也要赌一把,要不然将来分开了,天南海北我去哪里找你?我现在问你,做我男朋友,答不答应?”
清脆的声音传遍全场,久久回荡。
所有人都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幕,感觉世界突然就变成魔幻小说了,石化的内心碎裂一地。
原来这个像天使一样高高在上的女孩,是来和路明非表白的?
“不好意思,我们不合适。”
路明非看着诺诺酒红色的眼睛,一时间有些恍惚。
那个猫一样的身影在他眼中和诺诺重合起来。
千年了,还真是想你……
路明非揉了揉诺诺的头发,被狠狠掐了一把。
“我的片酬里不包括被揩油。”诺诺轻声道,“这个得加钱!”
路明非回过神来,把那个猫一样的身影压回心底。
他接过诺诺话筒,对全场宣布:“不好意思,我对你没有感觉。”
观众席传来一地下巴掉落的声音。
赵孟华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
在他看来,能被这个小公主高看一眼都是荣幸,而路明非竟然拒绝了她的表白?
路明非究竟是何方神圣?
莫非这三年来他一直都在伪装,否则这种级别的仙女能看得上他?
越想越觉得恐怖如斯!
舞台上,诺诺一副黯然神伤的表情:“你又拒绝了我……也罢,我也习惯了,不过明天我就要出国,你能不能最后陪我吃顿饭?”
诺诺是个好演员,酒红色眸子里的情感简直要溢出来。
路明非当然答应,跟着诺诺一块离场本就是计划之一。
走出门口的时候,路明非看向还在发呆的苏晓樯,问道:“要不要一块走?”
“我?”苏晓樯看向赵孟华,又看向陈雯雯,有些犹豫。
如果是平时她一定会拒绝路明非,但现在接二连三的视觉冲击让她有些迟钝。
“一块走吧,省得等会儿哭鼻子!”
路明非抓住她的衣袖,把茫然状态的她强行拉了出去。
走出影院就不必演戏了。
苏晓樯有司机接送,路明非送她上了车,就转而登上了师姐的悍马。
悍马咆哮,如同一匹真正的脱缰野马一样冲出,疾驰入夜色之中,留下一众文学社成员遥望的目光。
“学弟,干得不错啊。”
悍马拐上高架路,诺诺对着路明非挤眼睛:“我们卡塞尔学院的人就该这样,谁也不能踩着我们的脸去拿东西!那个叫什么赵孟华的,你早就知道他准备整你了吗?”
“这种事,看他们的眼睛就知道了。”路明非叹了口气,“如果不是为了把苏晓樯拉出来,我才不参加这见鬼的文学社聚会。”
“我知道,师弟你人好心善,颇有古风!”
诺诺说道:“这下赵孟华再表白的成功率接近于零了,陈雯雯是那种感性的女生,在被凌空打了一个耳光之后肯定不会答应他,更何况我把他的表白道具都拿来了。”
悍马的后车座上放着一捧鲜红的玫瑰。
路明非赞道:“还是师姐想得周到。”
“那是!”诺诺洋洋自得,“师姐我智者千虑!”
悍马沿着高架疾驰,也将路明非高中三年的人生甩在了身后。
不知多远的前方,夕阳中的卡塞尔学院,对新生敞开了怀抱。
第8章 师兄,你在哪里?
芝加哥火车站。
人流汹涌,路明非逆着人流前进,走得颇为艰难。
他在找人,但连续的失败让他有些急躁。
突然,路明非在人流缝隙里看到一个蹲在墙角的流浪汉,当即小跑过去,兴奋道:“师兄?”
流浪汉抬头看了路明非一眼,又低下头去。
不是芬格尔。
路明非叹了口气,但还是出于做善事的心理,为流浪汉丢下十美元。
流浪汉立刻感恩戴德,看路明非的眼神如看兄弟。
今天路明非已经收获了七八个这样的“兄弟”。
婶婶给的五百块美元都下去了一半。
但他依然没找到上辈子和他一块等车的芬格尔。
如今重活一世,路明非比上次富裕多了。
盗版光碟没带,婶婶给的路费得以保全,手机他也有了,纯黑色的N96。
路明非想到临出发前一晚,叔叔拿着黑色的N96左右摩挲,像是要和情人分别一样依依不舍。
看叔叔和这台手机确实难舍难分,路明非便表示“叔叔你想要,这手机你就拿着吧”。
叔叔欣然笑纳,连夸侄子懂事。
但第二天临走的时候,路明非又把手机从他口袋里顺了出来。
出门在外,没有手机是真的不方便。
当然,路明非也不是那种出尔反尔的小人,他告诉叔叔等他拿了奖学金,就送他和路明泽一人一台最新的挨炮。
一路辛苦辗转,路明非终于到达芝加哥火车站。
他第一件事就是寻找芬格尔。
上一世他俩可以说是相依为命,惺惺相惜……
路明非还记得芬格尔发动终极青铜御座时的模样:
在沸腾如火的空气中,芬格尔的身体膨大成数米高的巨人,每走一步都炸出巨响。
如果不是他拖着一头准龙王级实力的狂龙坠入岩浆……路明非未必能及时恢复伤势,扭转战局。
可以说,芬格尔一直以来对他都是最好的同伴,没有之一。
但这一次他竟然找不到师兄了。
路明非有点慌。
明明上一世,芬格尔主动靠近。
但这次路明非一连寻找了近十个流浪汉,也没能看到他的身影。
路明非的手指都有些哆嗦。
他太渴望见到这些朋友了,千年的怀念一朝释放,就像大河之水无法阻挡。
他最担心的就是因为自己重生,导致世界发生了变化。
他不知道如果这个世界的芬格尔并不认识他,他要怎么办。
路明非突然想到了什么,停下脚步。
他意识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也许……是他给芬格尔定位太低了!
他现在专门盯着流浪汉找,是因为他潜意识里认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芬格尔就是一个流浪汉
但有没有可能,芬格尔并没有自甘堕落到跟流浪汉蹲在一起?
上一世芬格尔也是个流动讨口子,并没有蹲着等人施舍。
思路一换,路明非大彻大悟,专往人多的地方走。
果然,不久后,有人在他身后说。
“one dollar,just one dollar……”
路明非扭过头,看到了一个又高又魁梧的年轻人,宽大的墨绿色花格衬衣也遮盖不住他的肌肉,那一脸邋遢的络腮胡,比流浪汉还要疏于打理。
“中国人?”年轻人意识到路明非的国籍,秒切中文,“大爷行行好,赏点钱买杯可乐吧,我不是乞丐,只是丢了钱包!”
说着他从挎包里掏出了课本,上面鬼画符一样写着书名。
“芬格尔·冯·弗林斯,我真是大学生!”
路明非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
时隔千年,这是他见到的第二个重要朋友。
直到现在,看着芬格尔的眼睛,路明非才真切地感觉自己回来了!
他向前一步,大力拥抱芬格尔,拥抱力度之大,像是要把芬格尔年夜饭挤出来。
“喂,君子动口不动手啊,你有没有钱啊就占我便宜?”芬格尔惨呼,“没钱就别碰我,有钱就先给我买杯可乐啊亲!”
果然这家伙脑瓜里除了可乐就没有别的东西了,路明非想。
“兄弟我很欣赏你,你看起来很有爱心,而且有义气!”
芬格尔占据了大半张长椅,大口啃着三明治喝着可乐,手里还捏着炸鸡腿。
如今有钱了,路明非当然不会再和芬格尔共享一杯可乐,甚至把套餐都做了升级,安抚学长空洞已久的胃。
两人吃饱喝足相谈甚欢,路明非已经从芬格尔口中得到了不少关于学院的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