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巫师不是邪神 第111节
反正明斯走的时候说,最多离开半个月。
时间不算太长。
如果真的有什么急事,还可以给伍德曼祖宅拍电报。
他大概率会在那里。
反正绿头发女人已经离开,而被木条封住的奥利弗还没有出来的打算,三人决定还是像以前一样生活。
因此这件事他们没有对外说,也没有和其他的金币持有者讲。
不是每个持有金币的家伙都愿意靠近明斯的。
他们更多是畏惧,平时躲起来,连明斯的面都不敢见。
保罗猜到,绿色短发女人的事情还没完,但他却没有猜到事情的后续发展,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
……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您!”
维克托·伯努一脸惊喜地走上来。
明斯原本正在子鳄市的市场区闲逛,没想到又遇到了维克托。
通灵仪式已经结束,赫拉休息了三天,恢复精神,之后在祖宅邀请所有参与仪式的老人。
她家里的财产虽然大部分都被调查局带走,但还是留下了一些东西供赫拉与道奇生活。
以前为了追查魂火教,赫拉一直存不下钱,现在投靠了明斯,她不用天南海北到处跑,慢慢攒了一些钱。
不过她还是打算将这笔钱分给帮助她的老人们。
这些人几代忠诚于伍德曼家族,她不希望他们因守在老宅附近,变得穷困潦倒。
这群人叙旧,明斯就不打算参与了。
于是,他跑出来,打算看看子鳄市这边的苹果好不好吃。
不过这里好像不产苹果,在初春的时候,市场有其他水果,却不见苹果身影。
“子鳄市不适合我啊。”明斯背着手在街上走着,然后就被一脸惊喜的维克托叫住。
明斯立刻微笑着迎上去。
这可是大主顾。
他希望维克托平平安安,但偶尔也可以有点儿烦恼。
可惜,明斯的祈愿没有成功。
维克托不是来解决麻烦的,他是带着新的女朋友来度假的。
子鳄市有山有水,气候与风景都与海滨城市不同。
这里还有很多历史氛围浓厚的建筑,非常适合来见见世面。
“这就是我的女朋友,珍·林奇。”维克托靠近明斯,用小声,但是珍也能听见的声音说,“她是人鱼市市长的外甥女。”
明斯也低头小声问:“就剩她一个了?”
维克托脸上的得意立刻就变成了尴尬。
反倒是珍主动伸出手,“你好,大名鼎鼎的明斯,你放心,维克托现在只有我一个女朋友了。”
明斯见状,倒是很欣赏珍,“你好,我叫明斯·康斯坦丁,经营着一间巫师事务所,如果你遇到无法解决的异常事件,可以联系我。”
虽然生活已经得到改善,但明斯依旧没有忘记把自己的名片带在身上。
不忘本,非常好!
珍很熟练地接过明斯的名片,看样子就是经常收到这种东西。
不过她的神情很是郑重,看过名片上的信息后,立刻收到贴身的钱包里。
不知道是因为维克托的关系,还是她真的很看重明斯。
“不好意思,我今天出来没带名片。”
收好钱包后,她还对明斯抱歉地笑笑。
一旁的维克托看着都要吃醋了。
他连忙站到明斯和珍的中间,隔开两人。
“哈哈,没关系,反正你们要是有事,都可以来找我!”
明斯见状,寒暄一声,准备离开。
然而珍却开口极力邀请。
“既然我们都第一次来子鳄市,何不一同参观呢?好不好嘛,维基?”
珍摇着维克托的胳膊,后者立刻露出一副“拿你没办法”的模样。
其实,维克托也想和明斯多交流交流。
“那我们一起吧,我正好叫了一辆观光马车,能坐下六个人。我们绕着市区转一圈,也不算白来一趟。”
明斯本来也是出来逛逛的,既然能坐马车,还不用自己出钱,自然同意了。
于是三人便走向街边,等着马车过来。
等待的时候,维克托和珍都主动和明斯说话,生怕冷落了他一样。
维克托还讲起了他出来的真正原因。
“双鹰市不知怎么,多了好多的老鼠。现在连大白天走在街上,都有老鼠突然窜过去。珍最怕老鼠,我就带着她出来散散心。”
珍皱着眉,连连点头,“是啊,我本来是去海边度假,结果被沙滩上的老鼠吓了一跳,幸好遇到了维克托,不然这个假期就太糟糕了。”
“老鼠吗?”明斯想到自己也在双鹰市市区看到了不少老鼠,“联邦没管吗?”
“管了。调查局的人都出动了。不过我离开的时候还没有什么进展。”维克托耸耸肩。
说话间,他叫的观光马车也来了。
明斯回头一看,心中感叹一声,“这车脸皮薄的人都不敢坐啊!”
维克托叫的观光马车是最豪华的一款。
不但马车特别华丽,就连马匹都披着红丝绒斗篷。
像是以前宫廷使用的马车。
车夫坐在后面,对着三人脱帽行礼,他的帽子上还有一根巨大夸张的白色羽毛。
让人担心他的帽子会不会被风吹跑了。
“上车吧。”维克托先扶着女友珍上去,然后伸手邀请明斯。
马车里面非常宽敞,珍和维克托坐在同一侧,还有很多空间空余。
明斯那里都快能躺下来了。
不过即使如此宽敞,他仍然更喜欢约翰的马车。
还能走水路~
……
车夫约翰的生意其实不是很好。
自从淹死后,他做活人的生意就很困难。
有些顾客看见他反应迟钝,满脸“汗水”的模样,就望之却步,宁愿再等其他马车过来,也不愿上约翰的马车。
还好自从淹死后,他对物质的需求大大降低。有时候他都怀疑自己不吃不喝,靠空气都能活动。
但今天,约翰在郊区接到了一个非常着急的客人。
那位客人在看到约翰的样子时,也犹豫过一瞬,不过他似乎太着急了,最后还是登上了约翰的马车。
“去博肯宁!”
约翰一愣,“那里……好远。”
客人是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留着两撇小胡子,手里拿着个巨大的皮质行李箱。
他已经坐上马车,才听见约翰的话,不耐烦地说:“我给你加钱。真是的,我都没嫌弃你的马车破旧。”
约翰缓缓点头,“旧,但,很快。”
他扬起马鞭,还没等落下去,马匹就快步跑起来。
起步之快,让客人直接靠到了座椅背上。
“是,是挺快。”
博肯宁也在双鹰市郊区,只不过和鲜花小镇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
而且博肯宁位于双鹰市唯一的山区,进入的时候还会经过一段狭长的山路。
以前治安不好的时候,山里还有强盗、山贼,即使是现在,人们在经过那里的时候也会选择结伴同行,或者快速通过。
车夫约翰并没有这样的顾虑,驾车经过山路时,速度也没有变化。
不过马车的速度一直很快也就是了。
刚过了山路,一般人都会放松一些。
因为过来那段狭窄的山路,前面有一片平坦的湖泊,不好藏人。
然而坐在座位上的乘客却突然瞪大了眼睛。
“喂!喂!喂!前面是弯道,弯道,你怎么还不减速?”
因为前面有水泊,道路急转,马车本应减速,可是约翰的车速却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最后竟然化成一道风,径直往水泊里行驶。
眼看现在刹车也来不及了,乘客原本惊恐的表情突然变成了凶狠的狰狞。
“妈的,遇到一个傻子!”
他拎着手里的大箱子,就想跳车。
可是刚要行动,就发现自己坐着的座椅变得非常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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