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座命 第77节
势不可挡。
破空轰然巨响下,有黑色骨莲在坛城上绽放。
花芯长出硕大的红牛脑袋,仰头撞向巨箭。
结果碰撞之下,牛头碎裂。
巨箭箭头半截也折断弹飞,可剩下的箭杆还是将莲座洞开。
深深插进了坛城。
让无数深埋地下不知道几百、几千年的珍宝,重见了天日。
极品玛瑙翡翠、结晶的妖鬼尸骸、法器流淌如河。
长弓哲别开始慢悠悠的弯腰挑拣起来。
‘大象雄寺’的新主人看到已经属于自己的宝贝,被人这么挑挑拣拣简直气炸了肺。
以长弓哲别的身份,如果是私下里走动,别说几件宝物了。
就算把坛城整个卷包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现在却完全是光天化日下,公然打脸。
来接收‘大象雄寺’的僧侣头目,是莲花生的亲传二弟子,宝山多吉。
他身量魁梧,宝相庄严,望之如罗汉转世,颇得莲花生赏识。
所以才得到了这个极为露脸的美差。
此时出了纰漏。
宝山多吉不由心焦如焚,但却并非表现出慌张。
而是面容肃穆的大步向前,用自己的肉身拦住了长弓哲别,先就扣了个大帽子,
“哲别大将,‘大象雄寺’已经被‘征苯佛吐蕃幕府’,调给了我们天藏黄教。
你作为征讨大将是不愿服从幕府军令吗?”
幕府大参军这时才回过神来,也感觉颜面无光。
不甘落后的也大步跑到长弓哲别面前,厉声说道:
“长弓哲别大将,幕府军令你都想要违抗了吗!
须知道军令如山,再功勋卓著也是违令者斩!”
这声呵斥令整个寺庙广场上千军将勃然变色。
但长弓哲别却淡淡一笑,从怀里取出一纸书信念道:
“长弓哲别,你让宝日额甚先回来吧。
我要让他去千济蛮夷那里当护军使,去打韩丽人。
这孩子天生的脾气像牛犊子般倔。
你从苯佛吐蕃的庙里找一件佛宝让他带着,压一压性子。
就这样了。”
这信里的话完全就是平铺直叙,听起来就像是个老牧民的家书。
可幕府大参军却变得脸色煞白,嘴唇抖个不停。
“我按照长生天的吩咐,破开坛城挑选佛宝…”
“死罪,死罪,我犯下了万死之罪,死罪,死罪…”
不等长弓哲别反手把帽子扣回去,大参军已匍匐在了地上。
随即宝山多吉也醒悟了过来,匍匐在长弓哲别,或者说长弓哲别手里拿着的那封书信前。
接着整个广场之上,就只有手拿书信的长弓哲别还站立着。
余者尽皆五体投地。
恍然间让人觉得仿佛身处远古,那‘神恩似海,神威如狱’的时代!
而在万里之外的平阳镇。
刚吃完老娘做的虾酱面的张贵坐在马扎上,一边喝着浓茶,一边跟老娘白话,
“要跟明宋打仗的元山国兵力强横,四下开战。
不过这也没什么。
再强它也不可能违背客观规律,虚空暴兵…”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自己炼制‘石尸士’的手段,张贵轻咳一声,话锋一转,
“总之真是硬打,明宋还真不一定怵它。
可问题是元山皇帝是头名副其实的苍狼之王、
差点灭族的小部落酋长儿子出身。
不到二十年便将整个长生大草原由部落联盟制,改成了一元君主制,唯他至高。
听说元山人称呼他都不叫陛下,而是‘长生天’。
啧啧啧。
囊括日月星辰,包容银河纵横方为‘天’也!
你说有多狂。
而明宋皇帝却是只自以为是老虎的狗子。
这一对比不完蛋了吗。”
说完他唉声叹气的把盆里的茶水咕咚咚喝完。
帮着老娘一起去院里打水,刷起碗来。
第83章 另外的“文明”
五月的外野洋鸦风气旋渐渐消散。
温润的春意统治了大洋与其上的无数岛屿。
乱牙群岛外环巨大的龙首岛‘肉金城’,海港前的‘圣贤至爱’酒吧。
十几个丰腴的舞女抖动着双峰,浪笑不止。
别管长相如何,最起码气氛烘托的极其到位。
探险家、正经海商、奴隶贩子、武装水手、商队保镖等等一色人等,在酒精的麻醉下嗷嗷怪叫。
也不知道在喊些什么。
等到大家的嗓子都吼的嘶哑了。
一个黑头发,黑眼珠的青少年
开始继续讲述自己的故事:
“于是我告诉那个睁大眼睛怒视而视的大个子武士。
‘有些事情不上天秤,四盎司的重量都没有。
但上了天秤,万磅也挡不住…”
虽然周围买醉的家伙们都知道他在吹牛。
但或者因为另有用心,或是觉得这小子的故事还真精彩,所以有
不少人为他大声欢呼:
“哦,真是个勇敢而机智的少爷。
让我们为来自东胜州明宋帝国的张贵阁下欢呼。”;
“乌拉,这是个好故事。
简直比我上次在胜利铁拳酒馆听到的职业吟唱诗人的,弹唱传奇还引人入胜。”
“祝我们年轻的山地公爵、义勇军少校营长再创辉煌。
饮胜!”。
张贵哈哈大笑着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双鹰银元,弹向吧台,
“这一轮酒算我的。”
顿时又引来一片欢呼。
龙首岛是西贺洲的叫法,在东胜洲这里被称为巨蛇头岛。
因为这座巨岛距离东内海很近,所以盘踞的东方势力更多些。
不过‘乱牙群岛’处于东内海、西内海、南内海中间。
群岛内部环流交错。
对于资深航海家来说,乱牙群岛诸多环流枢纽之一的巨蛇头岛,可不应该仅仅属于东方人。
所以岛的西面也有着不少西贺洲商人、探险家的身影。
尤其最近这些年,整体面貌显得更加自由、弱肉强食的北玄洲人的身影,发现了乱牙群岛内环与中环的新航线。
也开始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巨蛇头岛上。
而这种欣欣向容,万物竞发的蓬勃景象,也让岛屿真正的主人张贵,内心颇为欣喜。
又喝了整整二十五壶的朗姆酒,甚至把酒里的甘蔗渣都咽进了肚子。
大快朵颐了半只公牛,至少二百磅的烤肉。
而在他喝下第十壶烈酒,吃下第一个一百磅牛肉时,本来围着张贵欢呼的人群已经悄然散去。
在远洋海港的酒吧碰到个细皮嫩肉,爱吹牛皮的青少年。
有极小的可能性是碰见了一位,偷偷逃脱管家、保镖、仆从监护的少爷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