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综武当神捕 第221节
独孤方向来都是独来独往,让他与人一同动手,比杀了他还要困难。
能够请来这三位高手的美人,进屋子就跪下,显然是有极大的麻烦。
陆小凤感觉到了刺激。
这肯定是非常大的刺激。
他内心已经决定要参与其中。
只不过若是直接答应,显得有些不符合神探格调,所以继续跑路。
……
这是间很简陋的小木屋,孤孤单单地建筑在山腰上的一片枣树林里。
木屋简陋,里面的东西不简陋。
木屋里面的椅子,是百余年前的巧手神匠江南鹤亲手制作,天下间只有十二张,皇宫里六张,此地有六张。
木屋中间的桌子,是妙手老板朱停用上等红木雕刻,价值黄金千两。
木屋收藏的美酒,零零散散约莫有八九十坛,最便宜的那坛,是三十年的杜康美酒,最贵的年份超过百年。
木屋右侧的床榻,就是普普通通的床榻,但这是陆游躺过的床榻。
这座木屋是陆游夏日行吟之所,墙壁上还有他的题诗,写的是他与狸奴的各种故事,陆先生是位撸猫狂人。
在他写“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那个白天,陆先生“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
没错,他撸了一天的猫!
白天欢快撸猫,晚上铁马冰河。
所以,沈炼觉得,虽然这里是夏日行吟之所,不是冬日行吟之所,也该摆些花猫雕像,用来驱邪、招财。
猫真的是天赐的宝物。
既可以解闷,又可以抓老鼠,还能驱逐邪祟,甚至能够招财进宝。
沈炼带着左诗,在木屋外面欢乐的说着陆游撸猫的历史,随手把木屋的大门给推开,不客气的坐在椅子上。
木屋内有两个人。
一个是陆小凤,正眉飞色舞的说着跑路的故事,描述他跑的多么快。
一个是霍休,江湖中最有名的大富豪之一,沈万三之后的中原首富,金鹏王国的旧臣,精修数十年童子功。
首富和童子功,无论如何也凑不到一块儿去,毕竟就算首富不好女色,爱钱的美人,也会主动凑上来献媚。
霍休偏偏能够保证童子身。
因为他对女色毫无兴趣,肌肤如玉的冰雪美人,远不如白玉雕的美人。
他喜欢钱。
钱是霍休最大的爱好。
手指清点银票的声音,金豆子互相碰撞的脆响,是霍休最美的仙乐。
除了钱之外,霍休仅有的爱好,或许就是喝酒,这是他唯一的奢侈。
霍休在吃、住、穿方面,都不是特别的在乎,可以吃杂粮窝头,可以穿麻布衣服,可以住硬木板床,唯独对喝酒从不吝啬,不是美酒绝不入喉。
陆小凤斜了沈炼一眼:“你稍微客气点好不好,你是来吃大户么?”
沈炼笑道:“首富不是大户,还有谁是大户?我就是个穷捕快,好不容易看到大户,肯定要好好吃一顿。”
霍休无所谓的笑笑。
沈炼的江湖名声非常值钱。
众所周知,沈炼从不贪钱。
只要不贪钱,霍休便全无所谓。
他喜欢喝酒。
喝酒是不能自己喝的。
一个人喝的是闷酒,就算是窖藏百年的佳酿,喝闷酒也会越喝越苦。
或许有人喜欢独自喝酒,但那个人肯定不是霍休,霍休不喜欢喝闷酒。
喝酒就是人越多越热闹。
霍休不喜欢热闹,但他喜欢找上三五个好友,品尝窖藏的陈年佳酿。
再者说了,作为首富,无论多么不舍得花钱,有些钱是不得不花的。
捕快吃拿卡要,他早已习惯。
沈炼使了个眼色,左诗从背后包袱中拿出一尊精致的白猫,白猫大肚子上写着“恭喜发财”,竖起右爪,右爪上面有四个字,是“招财进宝”。
猫肚子里有特殊的机关,猫爪可以不断地摇晃,好似是在捞钱一般。
“霍大老板,这是招财猫,祝您财源广进,招财进宝,恭喜发财。”
霍休笑道:“沈捕头这句话,比我这里所有的美酒都值钱,可惜忘了携带下酒菜,着实有些失了趣味。”
“霍老板好鼻子,竟然知道我带着五香驴肉,猜到我本打算独享。”
陆小凤问道:“沈炼,你不是在苗疆喂蚊子么?什么时候回来的?风四娘去哪里了?你来这里做什么?”
沈炼道:“大理的任务很顺利,完成任务我就回来了,师姐去了关中,看望她的徒弟,也就是我的师侄。
至于我为何在这里?
那当然是因为我的劳碌命。
刚回来就遇到了大案子。
这案子与你有点儿关联,我找不到别的线索,只能先来找你问问。”
陆小凤冷哼道:“我最近半年都是老老实实,什么事情都没做,你若是想扣屎盆子,可以去找楚留香!”
“人家是留香,不是夜香,而且明确与此案无关,找他做什么?”
“我犯了什么案子?”
“绑架案!”
“我绑架了谁?”
“花家七公子,花满楼!”
“噗!”
陆小凤爱酒如命,却忍不住把酒喷了出来,霍休由于太过震惊,忘了运转真气抵抗,被喷的满脸都是酒。
“放你的屁,你这个混蛋!”
“昨天接到花家报案,七公子花满楼被人绑架,目前生死不知,以花满楼的警觉性,江湖中能绑架他的,似乎只有你陆小凤,我不找你还能找谁?”
陆小凤:!!!∑(Дノ)ノ
霍休:(;OдO)
沈炼接着胡诌:“现场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要么武功超凡入圣,要么是熟人作案,超凡入圣的高手,不屑于做绑架案,花满楼的熟人不算多。”
“你不是花满楼的熟人?”
“当然是,但我是办案的捕快,我非常确认,案子不是我做的!”
172.第170章 陆小凤,把黑锅背好
“听闻姑娘是酒神传人,不知老夫收藏的酒水,能否入姑娘法眼?”
霍休很客气的给左诗倒了杯酒。
他没有丝毫中原首富的架子,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非常的真诚。
哪怕用读心术去观察他的思维,最终也只能读出一个结论——真诚!
霍休是个生意人,是除了商铺的利润,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生意人。
只要能给他带来利润,无论那个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男是女,是佛是道,他都会有发自内心的真诚。
左诗就属于这种人。
陆小凤是霍休的酒友,可以在他比较郁闷的时候,发泄一些郁气,也可以参与某些算计,但多数情况下,只能带来情绪价值,不能带来直接收益。
沈炼如果能给他开通行证,那就非常有价值,否则只是在讨好官差。
忽略掉特殊的情况,只算平常状态下的价值,左诗才是最值钱的。
因为她是酒神左伯颜的女儿。
她精通左伯颜的酿酒技术。
酒水能够带来非常庞大的利润。
如果左诗愿意加入麾下,霍休绝不介意奉上高额薪水。
霍休甚至后悔自己手慢了,如果当初是他救下左诗,现在怕是已经开了十几家大型酒厂,赚取巨量的金银。
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江湖人。
江湖人永远离不开酒。
酒,就是钱。
这叫什么?
学好数理化,穿越也不怕!
诸天万界的第四天灾,沈炼身前的亿万前辈,都是靠着知识发家的。
沈炼偶尔会觉得有些丢脸。
自己没钱了只会去挖宝藏,比起利用自身的学识,自强不息的前辈们
——实在是太特么爽了!
——偷懒虽然偶尔有些愧疚,但躺下之后的日子,是真的很舒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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