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综武当神捕 第222节
酿酒是非常讲究天赋的学科。
既要懂得选材,还要能把控温度、测算时间,自身嗅觉、味觉,都必须非常灵敏,最好还有千杯不醉的胃。
左诗并非嗜酒如命的性格,但年纪轻轻就能继承家族的酿酒术,天赋自然是顶尖,舌头尤其敏感灵活。
拿起酒杯喝一口,便能说出酒水的产地、酿造方式、窖藏时间、适合什么样的人群、储存时有哪些失误。
霍休甚至被激发出火气,拿出藏在房间最深处的,窖藏一百三十年,堪称是酒王的陈年佳酿、极品杜康。
一般而言,酒越是窖藏越香醇,但储存过程中,如果储存不当,反而会散去酒水的香醇,失去醇厚本味。
霍休这坛“酒王”便是如此。
很香,但不够纯净。
很浓,但不够绵长。
喝下去的时候能够感觉到,这是绝品的佳酿,但却不是绝品的杜康。
酒水到了喉咙的时候,能够感觉到香醇滋味,到了肚子里时,酒味就会散去六七成,没有回味无穷的感觉。
左诗略有失望的说道:“这坛酒前一百年储存的很好,后三十年有两次储存不当,味道反而变得差了!”
霍休闻言竖起大拇指:“不愧是酒神传人,果然技艺惊人,比我麾下那些自称大师的,强的实在太多。”
认输的滋味当然不好。
但如果认输能学到酿酒技艺,赚取丰厚的利润,那就是极大的享受。
至少对霍休而言是享受。
霍休享受一切能赚钱的事情。
记下左诗说的储藏要点的同时,暗暗决定,回去之后,就把看守酒窖的那些人严厉处置,让他们记住教训!
由于他们的储存不当,不仅让自己丢了老脸,还让自己亏了大钱。
丢脸无所谓。
亏钱是万万不允许的!
霍大老板从来不做亏钱的生意。
一桩生意,如果能够让霍休提前付出巨量成本,肯定会有百倍利益。
这种事情,霍休做过很多次。
无数次的“百倍利益”,让霍休成为中原的首富,并组建了青衣楼,麾下成员高达万人,妥妥的黑道豪雄。
霍休的钱,就算每日花天酒地、吃喝玩乐,也足够他花销十辈子。
甚至,以商铺的赚钱速度,只要不出现特殊的意外,十辈子之后,他的钱可能会更多,很“难”败光家产。
更别说霍休不赌钱、不好女色、不好口腹之欲、不喜豪宅香车,除了非常喜欢喝酒,没有任何奢侈的享受。
以他的家产,就算整天喝,日日喝,夜夜喝,醉死在酒缸里,花销也只是九牛一毛,两三天就能够赚回来。
拥有这么多的金钱,按理说霍休应该退休享受人生,不要再瞎折腾。
霍休却不这么认为。
这个看起来很豪爽的霍大老板,嘴上说着对钱没兴趣,实际上正在策划一本万利的生意,要狠狠地捞一笔。
霍休本名叫做“上官木”,是边远小国金鹏王国的旧臣。
金鹏王国国小民弱,但由于内部盛产金沙和白垩,因此极为富庶,靠着对周围强国上贡,得以维持生存。
怎奈数十年前,中原大乱,群雄打的血流成河,哪有心思管金鹏国?
不去抢钱就算是厚道了!
四十多年前,金鹏国遇到了不厚道的强敌,人家不要细水长流,就是要杀鸡取卵,大军进攻,覆灭金鹏国。
金鹏国王自知绝无胜算,让四个顾命大臣带着小王子逃到中原,趁着中原大乱的时机,或许可以东山再起。
金鹏国国库的珍宝,被老国王平均分成四份,四个顾命大臣各一份。
按照国王的想法,就算有人会在中途背叛王子,至少还有回旋余地。
国王小看了顾命大臣。
国王高看了自家儿子。
四人分别是:
国舅上官瑾,一直跟随小王子;
大将军严独鹤,改名独孤一鹤,加入峨眉派,成为峨眉道宗掌门。
大内总管阎立本,改名阎铁珊,中原最豪奢的珠宝商,身家巨富。
户部尚书上官木,改名霍休,青衣楼楼主,中原首富,武功奇绝。
峨眉掌门,珠宝豪商,中原首富。
这三个身份,说明三人在武功和经营方面,具有非常强的能力,如果三人联手辅助小王子,定能建功立业。
他们为何没能建功立业呢?
因为复国要吃很多的苦,看看慕容复就明白了,那种滋味非常难熬。
到了中原,看到中原花花世界,想想复国腥风血雨,再加上群雄纷争,流血漂橹,直接吓破小王子的胆子。
小王子当即拍板,除了国舅之外,你们都给我躲远点,你们手中的钱我全都不要了,算作给你们的辛苦费。
话说的好听,但花钱的人,永远不知赚钱的辛苦,小王子花天酒地,钱财有出无进,最终成功把家产败光。
习惯花天酒地、大手大脚,怎么可能忍受清苦?过不了苦日子,那就只能厚着面皮,找曾经的老臣们要钱。
严独鹤和阎立本是外人,最佳人选自然是富可敌国的皇室亲眷霍休。
霍休给了一次、两次、三次……
次数多了之后,这只貔貅终归还是忍无可忍,弄死小王子、上官瑾,并且设定好了计划,弄死两位老兄弟。
一方面夺取两人的财宝。
一方面清除自己的过去。
霍休不会亲自去执行任务,他觉得那样做很像莽夫,一点也不优雅。
他选择借刀杀人。
那把刀名叫——陆小凤!
他和陆小凤结交这么多年,花了这么多钱,送去那么多酒,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借陆小凤的刀么?
虽说半途出现波澜,莫名其妙蹦出来一个沈炼,但似乎更加的圆满。
若是能把沈炼算计进去,或者借某些人的刀,把沈炼搞死,然后把左诗招揽入麾下,又是一条广阔的财源。
不不不!
让青衣楼活捉沈炼,以此把沈玉门钓出来,虽然没有实质证据,但霍休有种感觉,连城宝藏在沈玉门手中。
梁元帝宝藏的金银珠宝,比金鹏国的国库只多不少,不用分成四份,没有胡乱花销,该是何等丰厚的资产?
至于沈家兄弟背后的势力……
这里不是有最好的背锅侠么?
如果计划能够成功,就算把整个青衣楼舍弃掉,那也是非常值得的。
青衣楼主陆小凤?
美滴很!
美滴很啊!
想到此处,霍休非常热情的给陆小凤倒了杯酒,好朋友,这些黑锅千万要撑住啊,伱死了我会给你烧香的!
不仅给你烧香,还会给你烧三千个纸糊的美人,让你做鬼也风流!
四人兴致勃勃的喝酒,只不过心中想法各不相同,无论心思是否相同,酒水的香醇味道,总是那么的浑厚。
整个房间都充满酒香气。
左诗甚至展示了调酒的技巧,把不同的美酒按照比例混合在一起,变为崭新的美酒,让陆小凤高呼女酒神。
酒香气非常浓郁。
花香和体香更加浓郁。
微风吹拂,仙乐飘荡。
本来充满酒气的屋子,忽然变得充满了香气,比花香更香的香气。
从风中吹来,随着乐声传来,不足盏茶时间,天地间仿佛都已充满着这种奇妙的香气,让人深深为之沉醉。
各式各样的鲜花从窗外飘来,然后再轻轻地飘落在地上,仿佛铺起了一张用鲜花织成的毯子,直铺到门外。
一个绝色佳人缓缓从门外走来。
她身上穿着件纯黑的柔软丝袍,长长地拖在地上,拖在鲜花上。
没有别的装饰,也没有别的颜色。
她就这样静静站在鲜花上,五彩缤纷的花朵,竟似忽然失去颜色。
少女深情的凝视着陆小凤,眸子清澈得就像花瓣上的晨露,她的声音轻柔得像风,吹皱远山池水的春风。
她的微笑却是神秘的,神秘得仿佛静夜里悠远绵长的笛声,飘飘渺渺,如梦似幻,令人永远也无法捉摸。
上官丹凤!
金鹏国小王子的女儿。
不对!
用他们的话说,那叫做:
——大金鹏王,金鹏公主!
呃……沈炼总觉得,如果没有那三个外臣,仅凭小王子手中的力量,比起姑苏慕容氏,也差了五六栋豪宅。
慕容氏至少武力值颇为不俗,四个家臣忠心耿耿,且没有财政危机。
一个眼睛很大,样子很乖,表情很可爱的小姑娘,乖巧的站在黑衣少女的身后,大眼睛里满是活泼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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