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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养殖 第149节

爱德华又找到了出门旅游的理由——陪朋友采购兔毛。

名正言顺啊。

这一次,他的签证日期改得长了一些,打算多逗留一阵,履行上次放下的豪言——吃遍中国。

爱德华的这番豪言暂且不论,但他既然带人来了,周恒肯定得负责接待一下——人家特意给自己带客户来呢。

说起来,他上次离开的时候,让周恒帮着订购了一艘木船,但是到现在为止,他好像还没收到货呢,可他已经又来了。

木船是需要订货的,而且完工后,那么大的件,只能走船运了,再加上过关什么的,各种耗费时间,这真是有得等了。

可能他这番回去后,再等个一段时间,估计能收到货,也不知道他当初看到木船的那股激动劲儿,还在不在。

等把爱德华和他的朋友接过来,村里人没有像上次那么惊讶了,这次还很热情的跟他打招呼。

虽然语言不通,鸡同鸭讲,但看双方的神情就能判断出来,大家都是非常友好的。

这次来新人,就不用周恒多作解释了,爱德华全程当讲师,巴拉巴拉的说着这里的事情。

来过一次,他算是老人了。

新来的友人名叫艾尔,是个中年大胡子,很是活泼。他虽然也来过中国几次,但也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乡村。

对于艾尔来说,这样的乡下农村,有着一股子异域风情,有着独特的美。

也许普通一个小木凳、一个小石墩,他都能看出不一样的感觉来。

稍微休息一阵,到了晚饭的时间,爱德华开始使坏,跟他说这里有一种酒,既好喝还不会醉,让他一定要尝一尝。

他上次喝这里的米酒,尝到过厉害的,这次让艾尔也尝尝那个滋味,哈哈。

艾尔毫不知情,再加上爱德华以前曾多次向他推荐过吃的喝的,每到一个国家或者城市,有什么特别的东西,都会让他尝尝,所以这次是信以为真。

爱德华继续骗他:“他们这里有规矩,客人要首先喝三杯,代表主人家的热忱欢迎。”

艾尔一想,三杯而已嘛,那有什么呢?哦哟哟,这里还有这么稀奇的规矩啊,有意思有意思。

可是等满满一整杯的酒放到他面前时,他才有点正色起来:“要装这么满?”

他们喝酒时,都是倒一指二指高,抿个味儿,只有啤酒才倒满。

不过,他仍然没有放在心上,当这个酒就是普通的什么酒,可能这个没有气泡,但也相差不大。

于是,在一桌子人的注目下,他喝完了第一杯,嗯,味道不错,喝着挺特别。

再喝一杯,没什么啊,感觉还行,喝着挺顺口,香味很好闻。

三杯下肚,这酒不错不错,喝着舒服,没想到这里农村酿酒,也很有风味。

爱德华没有出声,他在心头乐呵着,什么也没说,心头说道:一会儿这小子就会知道了。

上次他尝过厉害,也觉得好喝,喝得兴高采烈,然后一出院门,风一吹,直接摔倒趴在地上,起都起不来。

然后周恒才告诉他:这酒在这里有个别名,叫“见风倒”,喝着好喝,顺口,没什么感觉,但是站起来走几步、吹吹风,你就知道厉害了!

村里酒量很好的人,都得掂量着喝。

像周恒平时能喝一点,但也从来不在外面吹嘴,就是这个原因,知道有些酒你不能小看,一不小心就要闹笑话了。

今天他看爱德华这么整蛊艾尔,心头也是一阵笑,看来这些人也挺爱开玩笑的。

桌上两国人民劝吃劝喝,气氛很热烈。

就在这时,外面又是闹轰轰一片,一帮孩子们的声音。

再过两天就开学了,这帮孩子们也热闹不了两天了。

就在周恒这么想着的时候,那帮孩子们却是朝他家走了进来,每个人都端着一个碗,乐呵呵的说着“哈喽”。

周恒还没开始问他们是怎么回事儿,那边爱德华已经开心的跟他们打起了招呼:“哈喽哈喽,你们好吗?”

他对这些孩子们还很有印象。

这里的孩子们个个都是贝尔,贝尔吃虫,一只一只的吃,他们是一碗一碗的吃。

孩子们走了过来,都端着一个碗,然后放到爱德华面前:“爱德华,我爷爷说请你尝尝!”

周恒问了问,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原来,上次爱德华走之前,在网上买了不少礼物送给他们,然后托周恒帮着取快递,分给的他们。

这礼尚往来,是咱们最基本的礼仪,所以上次收了人家的礼物,这次就回请人吃些自己家的菜,很应该。

他们也不好意思把人请到自家去,所以就派孩子们过来送菜。

这次全都是平常家里炒的小菜了,不再是油炸蚂蚱,而是认真请他们吃点。

比如山药炒木耳啊,豆角焖肉啊,炒茭白啊之类的时鲜蔬菜,还有些讲究的,做了些肉丸木耳汤什么的。

有些菜和周恒家的重复了,但有些没有。

虽然都是日常家常菜,却是这两个老外没吃过的。

爱德华知道原委后,真是感觉非常感动,开心得嘴都要裂到耳后根了,不停的说“谢谢、谢谢”。

他一下子就有了融入村里的感觉,这里的孩子们都太热情了,让他非常喜欢这里。

在他的观念里,别人客气地给他送吃的,他如果不吃,那就是对人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于是,他一边感谢着,一边把每个孩子送来的菜都品尝了一遍,并夸一遍“非常好吃”,并收获了孩子们的开心笑容。

然后他望了艾尔一眼,满脸写着:瞧,我在这里多受欢迎!

不过,孩子们也请艾尔也尝了一尝,毕竟反正都端来了,这里有两个老外,不能说给一个吃不给一个吃吧。

艾尔也很高兴,感觉今天他就是主角一样。

旁边李芸莲看着他们,也是一阵笑,感觉这两个外国人真的不一样。

这要是搁咱们自己,那多少得客气一下,推辞一下才动筷子的,他们都不讲究这些虚礼客套,直接上。

闹腾一番后,孩子们被哄着走了,周恒一家子继续跟两个老外吃吃喝喝。

爱德华向周恒抱怨:“周,为什么我上次来要吃那个什么虫,艾尔就不用?”

总得公平对待嘛!

周恒笑道:“你第一天来的时候,不是也没有吗?后来才有的。”

第一百五十四章 魔芋焖鸭

吃完饭,重头戏来了,艾尔提出去兔场看看。因为他也知道,野兔是晚上活动的动物,黄昏开始出来冒头,这时候去正好。

爱德华早就等着了,看这家伙倒不倒。

艾尔雄心勃勃的站起来,右脚才迈出,突然一屁股坐了下去,他惊慌的看着爱德华,问道:“怎么回事?”

他感觉双腿软了,刚刚幸好是还没有走出去,要不然就得坐到地上。

他可不认为自己是喝醉了,因为他以前喝醉,不是这幅样子。

爱德华哈哈大笑,说道:“你醉了,知道吗?这里的酒很厉害。”

刚刚吃完饭,大伙又顺便聊了一会儿天,所以时间有点长了。这里的自酿米酒就是那样,喝时没多少感觉,但那个后劲就别提了。

说是“见风倒”,这家伙还没走出院子,没见着风呢!

算了,今天是看不成兔子了,因为艾尔已经站不起来了,明天再说吧。

走不了就继续聊会儿天呗。

艾尔向周恒展示了一下他所在的公司。

他们公司是一家时尚服装品牌,公司的规模发展得很大。

他当采购这么久,大部分的产品都是在美国本土买的,当然也会随着设计师到各国买东西。

美国本土的高端时尚服装品牌,至少有两千个,几乎每天都有品牌倒闭、有品牌兴起。

而艾尔所在的公司,已经有近二十年的历史,已经算是老牌子了——不可能每个时尚品牌,都能跟lv或者爱玛仕这种百年老牌相比的。

其实有很多品牌,虽然才诞生一二十年,但也有经营得很好的,比如贝克汉姆的老婆维多利亚。

品牌做得越大,就越需要拓展领域,汲取世界元素,所以也就需要到世界各地采购的。

这次艾尔看到周恒的兔场视频后,当时就觉得质量非常不错,有要过来采购的意思,后来再把视频转给设计师看,设计师当场采纳,让他过来跑一趟。

对于周恒来说,这透露了一个信息——兔毛哪里都有,艾尔为什么不远万里、特意过来一趟,也要采购他家的兔毛?

唯一的说明,他们看上了这里的品相。

质量好,那就高价卖呗!

简直不用说的。

高级品牌,其卖价高,原材料肯定也必须用好的,要对得起他的价位。要不然,它凭什么能屹立二十年不倒?

要不然,他千里迢迢过来一趟,路费不是钱?

不过,现在艾尔还没有近距离看到兔子,远没到谈价格的时候。而且现在兔崽子才出来几只,离正式交易还早。

说真的,像这么早就来订货的,在养殖范围类绝对是少见。

周恒父母不懂他们在聊些什么,只想着明天弄点什么菜才好。

想来想去,李芸莲让周发强去地里挖点魔芋回来,她再去村里赶鸭子的买只鸭子去,明天做个魔芋烧鸭子。

在她看来,艾尔这个外国人,是从国外坐飞机过来,专门和自家谈生意的,专门要买自家的兔子皮毛,这当然要隆重对待了,好吃好喝是少不了的。

好吃的嘛,无非鸡鸭鱼肉了,反正这些老外都没有吃过,那就随便弄点好了。

魔芋有些地方是当作主食的,因为有些地方不产稻子或者麦子,所以没有办法,但他们这里只是菜,还算是比较可以的地方。

不过魔芋做起来比较费时间,所以可以今晚就作准备,明天要吃的时候,随时切点做菜,扔锅里就行。

这就跟豆腐有点类似,做好一些存放起来,慢慢吃。

反正自家人也是要吃的,费一番劲也值得。

没过多久,周发强就提了一小筐的魔芋回来了,芋梗都扔在了地头烂了肥地。

此时艾尔已经酒劲不支,扛不住,睡觉去了,爱德华还比较清醒,见周恒戴着手套削魔芋皮,他就好奇的跑过来,想要拿起来看看。

“别摸别摸,这个不戴手套不能摸的,会很痒……”周恒连忙劝阻。

李芸莲买了鸭子回来,见儿子在削皮,连忙说道:“小恒,你别弄那个,我来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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