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叫我邪神 第71节
盖尔想了想,提议道:
“租用怎么样?”
“如果实在没人能直接买下它,那么它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大家,但是可以由出价最高者获得这段时间的使用权。”
“等我们消灭掉血牙帮,各位手里的知识点应该也够了,我们再重新根据神术的评分售卖这件物品。”
“先前租用的人,他付出的租金可以用来抵扣这件物品的出价。”
“各位觉得如何?”
众人思考起来。
知识点数的获取渠道,本身其实与信徒个人的贡献挂钩。
信仰更虔诚者;
战斗更英勇者;
奉献更无私者;
这类人相对会获得更多的奖励。
尤其是战斗贡献方面。
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的人,可以选择现在花费一定的知识点数去买下或租用适合的装备武装自己,让他们得以提升实力;
实力更强,以后的战斗贡献更大,能获得更多的点数。
水平差些的,现在拥有的点数数量比不上别人,也可以不急于立刻获得战利品,而是先积攒点数。
等到下次分配战利品时,他们也会有足够的点数,再出手购买自己想要的战利品!
反正,战利品的价值在神术中是明码标价的,所有人都能清楚地看到!
何况知识点数本身对求知教派的信徒们来说也是一种硬通货。
想要兑换新的知识,想要使用诺文制造的神术,哪个不需要消耗知识点数?
学习新的知识也能令自己变得更强。
即使这次没能拿到合适的战利品,也可以得到足够价值的知识点数作为报酬!
“我觉得可以。”培特摸着下巴想了一阵,同意了盖尔的提议。
布兰登别的基本没听明白,只听懂了一句话:战利品明码标价,大家统一用知识点数来作为货币支付,最后平均分配点数。
“我觉得也行,不过这批战利品没有我感兴趣的双手剑类型的武器,这撬棍我用着还是挺顺手的,那我就等下次再看有没有合适我的东西!”
“俺感觉可以,没意见!”
“既然主都给了神谕,就这么搞吧!”
“……”
严格意义上,这种售卖式分配和租赁分配依然存在着可能导致不公平的漏洞,比如恶意竞价、强行出售。
只不过,有诺文临时充当监管者角色,用这种方法来过渡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漏洞。
哪个信徒敢在诺文的眼皮子底子挑事,诺文也不介意让他品尝一下什么叫做来自神明的关注,什么叫做被无形大手狠狠抽大比斗。
神谕警告!
暂时收回各种“神术”的使用许可惩罚!
最严重的,诺文甚至可以直接解除他的信徒资格,封号!
关注着信徒们逐渐统一意见,有序地安排各种战利品归属,期间没有闹出什么乱子后,诺文才终于安下心来。
立马着手降下了他准备好的第二道神谕:
【——主线任务已发布——】
【任务:天命起始,造物祭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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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上架感言
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点娘,又是上架的时候了。
仔细想想,好像……又是隔了两年啊。
咦,我为什么要说又。
说心里话,上传这个故事前,果子是做好了扑成狗的准备的。
第一次写架空原创西幻幕后种田,带点玩家养成的元素,完全没经验。
很担心自己写不好,读者觉得没意思。
没想到,一步步到上架这天,读者的数量其实已经远超的果子的预期了。
上传之前,果子的预期是,能有100个读者就满足。
没想到,现在的读者数量能有预期的5倍。
别的不用说,请各位放心,这回是正经有大纲的。
免费章节的内容,大家应该也能看出来,埋得坑不少,请放心,这些坑不是我更新当天拍脑子挖的,而是后面已经计划好该怎么填的。
烂不了一点,切不了一点。
有各位赏脸阅读,必好好写到完本。
……
聊聊故事本身。
灵感来源。
为什么我们喜欢游戏?
因为在游戏里,你付出了多少努力,就会得到多少回报。
甚至,在这个努力的过程中,你可以看到自己的进度,知道自己离成功还有多远。
可惜的是,地球OL没有游戏那么好,
努力不一定有应得的回报,也看不到成功的进度条。
那么,就把这个美好的期望留给笔下的世界吧。
【天道酬勤】
这就是果子最初的灵感来源。
这个故事的大纲和宗旨也围绕于此诞生。
果子不打算写西幻+神明故事中常见的圣女、魔女、王子、天选之子之类的“高质量角色”。
而是一个简单踏实的,一群普通人为了自己的未来而努力,靠努力得到回报,改变自己命运的轻松种田冒险故事。
第一卷《旧日残党》已经接近尾声;
不出意外的话,下周就会开始第二卷《与魔为邻》的剧情,信徒们离开格林港,开启新的地图,正式进入种田、发育的阶段。
当然,冒险故事里穿插着暗线。
有关主角继承神明的身份;
有关这个世界,有关诸神的故事。
(至少到目前,我看的评论里,推测设定或者猜测真相的,还没有人猜中的,沾点边儿的都没有。)
这些开篇就埋下的坑,后面也会随着这群普通人的冒险而慢慢揭示。
……
再聊点故事之外的。
第一次写这种类型是真的完全没有经验。
以前写炉石同人,写LOL同人的时候,手速快的话,1小时就能码完1章的更新。
这次光是公众章节的部分,每章的用时基本都在2小时以上。
写写删删,剧情安排反复琢磨,一旦觉得有不合理的地方,就得把预设的场景推翻,写好的内容删除,重新来过。
写起来真的很慢。
不打算借此卖惨或者怎么样。
读者就是衣食父母,一点不假。
跟几年前在点娘的上架感言里说的一样,果子的观点就没变过:
我也就算个茶馆里讲故事的说书人。
读者听到好的桥段,赏个订阅钱,那是您瞧得起我,愿意捧场让我吃这碗饭。
要是您觉得,故事不够精彩,值不上那个价。
那是果子自己的问题,功力不够扎实,饿死都怨不得别人。
哪有说书人在台上吆喝着卖惨,让客人可怜可怜他的道理?
那还是说书人吗?
那不网络乞丐嘛。
道德绑架、倒反天罡啊?
正版订阅的衣食父母们,果子谢谢您的捧这个钱场,尽力将好的故事讲给您,博君一乐。
某站某不可描述渠道,果子也谢谢您捧这个人场。
毕竟,大家平时生活都这么忙,您愿意在百忙之中花时间来看这个故事,那是您瞧得起果子,是这个理吧?
……
如同这个故事的灵感来源。
天道酬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