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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第191节

如果能在这一阶段说服公诉人员,也能够有比较好的效果。

现在的阶段,双方还不是敌对状态,也是能更好的沟通。

进入地检署的大厅,李晨也是耐心的等候。

半个小时后,地检署的女助理将他带入阅卷室。

坐在阅卷室内,李晨开始思考如何去试探对方的口风。

对于这起案件,公诉人员到底是个什么态度,有没有可能在这阶段争取不起诉?

二十分钟后,地检署的检查员走入阅卷室,李晨也是起身往向他。

这人个头不高,圆脸,一副和蔼的面孔。

两人自我介绍,李晨也是知道了他姓的姓氏。

重新坐在椅子上,李晨开始翻阅卷宗。

先看的是曹文斌在武协单位的口供,总共十几页,三份。

第一口供比较多,一共六页。

第一页就是讲述案件的起因。

继续翻页,李晨看到往后的内容忍不住皱起眉头。

因为他的回答,就是在恼火的情况下才回去拿的刀,目的就不单纯。

这就是纯粹的因果关系了。

因为自己的妻子被人玷污,恼羞成怒的曹文斌来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重新返回婚房…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死三伤。

单看这份口供,曹文斌的性质就是故意伤害。

这件事情不好太好办。

李晨有些不解。

就这样的口供,曹文斌到底有没有看过?

明明事实和你自己的情况并不一样,你竟然还签上自己的名字?

咋滴,你是生怕别人不能把你判刑么?

第226章 那就把所有人都送到被告席上!

看完曹文斌的口供,李晨心中已经有了大概。

“有没有当时的执法录像?”

李晨想要查看当时的审讯设备,是否存在诱供的可能?

“你是怀疑执法单位在违规执法么?”

蒋检察员闻言露出自己的笑容看向李晨开口回道:“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可能,他这个事情和其他案件的性质不同,不会有人为难他的。”

“这起案件,其实就是低俗婚闹惹的祸,我们这边也是根据他的真实情况,给出了他的量刑建议。

他的行为呢我们可以理解,但是不能顾忽略他过激手段所带来的后果,你说对吧。

一死三伤,这个情节可是十分严重啊。”

笑里藏刀!

李晨也是发现这位检察员的特点。

简单的两句话,就已经把曹文斌的案件给定了性。

这不就是在说他是故意伤害么?

妥妥的官话…

李晨也是装着没听懂似的为曹文斌辩解:“他这种后果虽然很严重,也要考虑当时的情况是不是?

在曹文斌的婚礼现场,几个喝醉的男人意图强干他的老婆,这是不可能说谎的是吧?

我想曹文斌也没有理由在自己结婚的大喜日子,去持刀杀人。

也就说,那几个人是一定做出了让曹文斌无法容忍的事,才会有了这种过激的行为。

换句话来说,如果意图不强干曹文斌的老婆,那么曹文斌就不可能去砍他们。”

“你说的这种情况,我这边也是大概知道了的。”

蒋检察员听完李晨的解释也是开口回道:“也正因为是这样,我们才会给他一个机会,在刑罚之中挑选一个合适的量刑措施。”

“你要换做是其他情形,造成一死三伤的行为,最少也要十年以上。

六年半的量刑,就是对他最大的体谅。”

听到对方的说辞,李晨忍不住皱起眉头。

六年半,如果不考虑他的理由,确实够轻了…

是个狠人啊…

“六面半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点吧。

我看了一下咱们执法单位的证据,对于曹文斌的行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他就是防卫过当对吧?

而我们这边,也是有人证作为证明,证明他当时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

对于别人意图猥亵他妻子的行为,刚开始的曹文斌,是采取劝说的手段进行制止,而对方不仅没有收手,反而对曹文斌实施殴打,这才是他进厨房拿刀的主要原因。

而曹文斌拿刀之后,也并没立刻去挥向他人,而是采取警告的方式,来阻止他人实施侵犯。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那几名想要实施猥亵的人员还没有收拾,他们还想去殴打曹文斌。

而后续曹文斌的反击手段,完全符合司法部对于正当防卫的最新解释,他的行为也理应被认定是正当防卫。”

“你说的这种情况吧,是完全不存在的一

种推理。”

听完李晨的解释,蒋检察员也是开口给予还击:“在他的口供中呢,对于他的行为他自己已经承认了,进厨房拿刀就是在愤怒的情况下做出的举动。

刚才我都说了,我们不否认其他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哪怕是对方实施强上的行为,也会相关的法律去惩戒对方,而不是他自己凭借着一时的愤怒去解决问题。

制止他人侵犯的手段措施也有很多种,完全没有必要去拿刀来解决冲突,你说对吧?”

对方的话让李晨有些错愕。

好家伙,还能这么说的么?

“那你的意思是,曹文斌的正确做法,不是想尽办法去阻止他人的侵犯行为,而是对他人侵犯的行为不闻不问么?

在自己的大喜日子,遇到这种紧急的情况,你让对他人侵犯的行为装看不见,转头出去拨打报警么?”

听到对方这莫名其妙的回答,李晨也是忍不住出言反问对方:“既然是紧急的情况,他又怎么可能会有多余的想法去思考更加合理的手段?”

自己的老婆正在被别人侵犯,作为老公的当事人,不想尽办法去阻止他人,反而出去报警来寻求执法机关的帮助,这他妈是人能干出来的事?

典型的只看案子不看事,完全不考虑当事人的真实处境。

这种行为,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没有问题。

不管什么人,又是什么原因只要触犯了法律,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严格执法没有问题,可只知道按照法律办事只看后果的执法人员,是没有人情味的。

你做为一个执法人员,总是按照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其他的人,那就是不道德。

“我没有说他必须要报警处理,而是说他没有必要去拿刀来应对这起冲突。”

见李晨这么说话,王检察员也是收起自己的笑容:“不能因为他的老婆被受到了别人的威胁,就跑到厨房拿刀去把人砍死吧?

如果不追究他的责任,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利用自己的借口实施违法犯罪。”

因为别人想要强干你老婆,你就能把人给杀了?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一种挑衅。

见自己说不通对方,李晨也是懒得再去做那无用之功。

既然对方认为他的举措是防卫过当,那就想办法证明来证明他不是防卫过当就行了。

实施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找一批证人,来证明曹文斌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送走一批看热闹的人,证明曹文斌除了拿刀别无选择。

在一种绝对紧急的情况,又是以多欺少的情况,其他看热闹的人又不愿意帮忙制止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曹文斌拿刀防卫的主要原因。

说句不负责任的话。

要是当时能够有人站出来帮助曹文斌,他也不会说跑到厨房拿刀去解决问题。

离开地检署,李晨准备返回酒店开始写自己的答辩状。

当天晚上,王瑶瑶也送出来了几份名单。

李晨结合在忏悔所得到的描述,也是初步确定了六名被告人。

这几个人,都是在案发现场既没有伸手帮忙也不愿意做证人的人。

而李晨就是要把他们当成包庇犯给一块处理了。

这就是曹文斌案件最为合理的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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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曹文斌行凶的理由

《关于曹文斌案件的辩护意见。》

坐在酒店的电脑桌前,李晨开始编写自己的答辩稿。

1、对方所涉及到了问题。

在曹文斌结婚当天,四名伴郎酒后起色心,对新娘王瑶瑶进行猥亵,意图强干,后在曹文斌的奋力阻拦下停止违法行为,但仍构成强干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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