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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不求生 第30节

“呼……呼。”

李来亨脚下一滑,险些从山坡上滚落下去。他手握着刀柄,勉强用腰刀撑在身体的左侧,支撑住自己整个人不至于摔倒。右脚则向前迈出一个跨度很大的箭步,利用惯性调整着身体重心的平衡。

“没事吧?”白旺略带担心地看着李来亨说道,“小老虎你投入闯营不久,就要这般拼命,也很为难你了吧。”

“不碍事的。”李来亨低声回答道,他有意控制着自己声音的大小,以免引起山谷中官军们的注意力——不过这也是小老虎多虑了,他们已爬到山坡上很高的位置,与官军保持了相当的距离,稍稍说点话,山下的官军是很难听到的。

“我和艾国彬有深仇大恨……不论怎样,我一定要亲手斩杀此贼,才能稍解心头之恨。”

一提到艾国彬,李来亨心中又浮现出了小妹幼娘的影子。他魂牵梦萦的少女,此时是否还活在人世?李来亨不敢多想,但他心中又很清晰的知道,答案距离自己已经不远了。

走在最前面的刘芳亮,这时回头看了看李来亨的狼狈模样。他往常脸上总像挂着一层寒霜似的,没有什么温和的好表情,这会儿却示意刘汝魁过去扶了李来亨一把。

“小老虎别太勉强,咱们差不多到位置了,等老掌盘他们从正面开始进攻后,咱们便一鼓作气冲下山去。”

刘芳亮劝慰了小老虎一句,他大概可以看得出来,李来亨由于对艾国彬那种深沉的仇恨,有点在勉强自己了——战场上勉强自己可不是好事,一切要量力而行才好。

他和李过年龄相仿,两人在闯营之中感情最笃。李来亨的这副狼狈模样,也让刘芳亮想起了他们刚刚随李自成起兵时,自己和李过不知天高地厚的幼稚样子——小老虎虽然只是李过的义子,可越看,越让刘芳亮感觉这分明就是十年前的一只虎嘛。

刘芳亮摇摇头,想赶紧把这个念头甩出脑海,但越想甩掉,早年起兵时,那些狼狈又尴尬的场景反而在脑海里越发清晰了起来。他忍不住轻笑一声,让身旁的刘汝魁和郝摇旗都摸不着头脑,但这种稍微温和些的表情,确实更搭他那张白净的脸。

“皂鹰,老掌盘他们马上要进攻了,赶紧准备一下。”

军岭川山谷里的闯营主力,正在李自成的亲自指挥之下,迅速集结起来。李自成还是用那半杆箭矢来临阵指挥,他早已习惯了与死亡赛跑的滋味。此时一点慌张的模样都没有,反倒是一派自信满满的样子,在他那种没来由的自信力影响下,周围一圈的士兵们,似乎也都有了一种可以战而胜之的感觉。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分别率领闯营精锐的夜不收和李自成的亲兵卫士,分列在阵列的右翼。这样布置兵力,是为了让他们配合之后从右侧山坡冲下来的刘芳亮和李来亨,着力摧毁官军的右翼。

而刘宗敏、田见秀、李过、袁宗第这四员大将,则将骑兵的战马都先留在了后方。在这种狭窄的山谷里,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反而一个不小心撞到官军的长枪阵里,那损失可就大了。

对现在的闯营来说,任何一匹战马——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的蹄儿爷——也都是极为宝贵的战略物资,实在容不得一点的浪费。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的马队士兵们,此时也都下了马,将长矛换成了突击用的刀牌和大棒。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换上了一批新锐的官军甲仗,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的部队好多了,大概有三分之一人都穿着比较新的布面甲。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的部队作为先锋头队,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拔出了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的宝剑。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剑名来源于米脂一代十分有名的传说人物高庆。高庆是元末的一位抗蒙义军首领,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他率部光复陕北一带后,归降了洪武帝,受封为昭武将军,世袭卫指挥使。米脂一代的高姓多与高庆有关,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与被官军擒斩的闯王高迎祥,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的后裔。

李自成手中的花马剑借用了高庆的传说,剑身上铭刻着赛龙泉三字,看起来锋芒逼人。不过比起凛冽的剑锋,更使人汗毛竖起的则是李自成的眼神。

他紧紧盯住了前方的敌军大阵,目光如芒刺一般锐利,大约在寻找着官兵懈怠下来的战机。李自成毕竟是纵横天下十年而朝廷不能制之的“剧贼”,他的战场嗅觉异常敏锐,风向、气温、人心、士气,只是一瞬间,他似乎就把握住了胜利的关键。

“玉峰、捷轩,你们各带两队压阵!”

李自成首先下令,让田见秀和刘宗敏这两员地位最高的大将,分别统带两队兵马。将他们的兵力分成两个梯次,作为正面作战的主力使用。

“汉举,你抓住中军,以备万一!”

而后则让袁宗第手握中军部队,意图在于将这支中军兵马作为预备队使用。如果刘芳亮、李来亨迂回山坡发起的侧翼突击,没能起到预料之中的效果。那么袁宗第掌握的中军预备队,就将接应其他各队,慢慢撤出战场。

“双喜,还有小党,你们跟我一起进攻官兵右翼,搏尽全力摧阵!”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率领的夜不收和亲兵部队,是李自成手底下最精悍的锐卒之一。他将这些锐卒全部集中到右翼战场,而且连自己本人也身先士卒,亲上火线,冲击右翼。这是将胜利的机会,寄望在李来亨的迂回上了。

“补之,这次各队的指挥和协调就交给你了。”

李过的任务最重,由于李自成要亲上前线拼杀作战,来鼓舞士卒们的勇气。那么指挥全军的任务,就落到了素来持重沉稳的李过手中,他需要不断调整兵力和部署,在混战之中维持局面、把握胜机。

一切任务都分配完成之后,李自成将那口花马剑提起。自从他害热病以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亲自上战场杀敌了,这与他的脾性实在不符。

闯将也好,闯王也好,他的天性在呼唤着战场。李自成可以感到自己心中对于一场殊死战斗的热烈期盼,他不像李来亨那样易于激动和不成熟,可以很好地控制和接受自己的心情——花马剑已经出鞘了,他将冲锋在前,带动全军,闯营的老掌盘绝不缺乏勇力!

“开始了!”

曲伏在山坡草木间的李来亨心中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已经参与过好几次战斗乃至于战役了。但还是第一次,从这样俯视的视角,去观察整个战场。

上千人的战场被他全部映入眼帘之中,千人的战场规模远比李来亨想象中,来得宏大许多。这上千人,都有着各自的家人和生活,但在此刻,他们不得不搁置一切,投入到生死搏杀中。这种壮烈的碰撞,让李来亨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何为战争。

他想得很多,但刘芳亮、刘汝魁,乃至于是白旺和郝摇旗这些人,早已习惯了沙场厮杀。眼前两军对撞的场景,也没有让他们觉得多么特别。

刘芳亮用长刀的刀柄,敲了一下李来亨的肩膀,说道:“小老虎,别愣着了,老虎也该下山了!”

第33章 破阵军岭川(四)

闯营士卒大多都是多面手,无论是刀牌手还是枪牌手,几乎人人都会使用弓箭。

历史上闯军攻占北京城时,正在北京的明朝文人赵士锦,便在《甲申纪事》中留下了很多相关记载。赵士锦描述闯军士卒不分兵种,几乎人人都带弓箭,毡帽、箭衣、御甲、挎弓的造型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当闯营主力从正面向官军大阵发起突击时,他们自然不会忘了先射一轮弓箭,打乱官军的阵列。只是由于闯营的器械物资十分紧缺,弓箭数量非常不充足,也只能在冲击前仅仅射击一波而已。

否则使用弓箭射击,搭配刀牌手的突击,不需要李来亨迂回山坡。大概也可以在不付出太大伤亡的情况下,就摧破官军的长枪阵。

山坡上的刘芳亮看到闯营主力已经放完了一波弓箭,官军阵列受到影响,稍稍出现了一点混乱的样子,便转头对刘汝魁吩咐道:“皂鹰,带好你的刀牌队,我们这就下山!”

刘汝魁那张黝黑如炭的脸庞上当即露出开怀笑容,他伸展了一下双臂。那长度远过常人的臂膀,张开以后确实像极了鹰翼,或许这便是刘汝魁“皂鹰”绰号的来源?

这尾黑色的老鹰,把握着腰刀的右臂,抡满了一个大圆,他长抒一口气,大声喊道:“刀牌队的弟兄们,跟着皂旗走!”

李来亨也咬住了嘴唇,他看向刘芳亮一眼。得到刘芳亮一个默许的点头后,便全神贯注于山坡下的官军侧翼。小老虎一手握住腰刀的虎头刀柄,另一手招呼着郝摇旗和白旺等人,示意大家一同跟上。

这道山坡算不上特别陡峭,但由于十月份的寒霜被阳光化开,致使一些霜水将地面变得泥泞起来。李来亨一脚塌下去,激起不少泥水,不过他的心思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而是尽力维持着身体的平衡,依仗山坡地势,向下冲了过去。

冲在最前面的是“皂鹰”刘汝魁,这个黝黑的战将两臂伸展开后,比郝摇旗更像一个巨人。但他的身体却又异常灵活,手持单刀,在山坡上奔走跳跃,如履平地。

紧随“皂鹰”的便是李来亨手下头号战将郝摇旗了,郝摇旗的武勇在闯营诸将之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只不过因为他总是干犯军纪,才一直地位很低,如今更成为新投闯营不久的小老虎麾下部众。

但郝摇旗的骁勇确实非凡,他手上只抓着一支看起来颇为破旧的腰刀,气势却丝毫不下于手擎大棒的时候。

这两员猛将,最先从山坡冲杀下来,一头撞入官军大阵的右翼之中。此时李自成率领的闯营主力,已从正面吸引了官军绝大部分的注意力。刘芳亮和李来亨的这支奇兵,便获得了十足的突然性,他们从山坡一侧猛然冲下,着实给了官兵们十足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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