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第55节
风声完美掩盖枪声,雷鸟一枪毙命,连挣扎的机会没有。
雷鸟是群居动物,当有一只时,附近肯定有它的伙伴。
果然,在灌木丛另一个方向,还有一只雷鸟趴在雪地里,洁白羽毛是天然伪装服,本来安全躲著,可惜被猪队友出卖。
又是一枪。
再次命中。
逢山走上前,收集魂力后,趁著雷鸟还有体温,快速给雷鸟放血,然后把雷鸟挂在腰间。
帐篷里两人,还有一只狗一只猫,两只雷鸟肯定不够吃。
然而,有时候运气并不总是这么好。
收获两只雷鸟之后,搜寻许久都未见其它雷鸟踪影。
不过在寒风吹过浮雪,逢山看到其它动物痕迹,那是野兔的脚印。
.....
帐篷里。
纳什把树枝水煮好,给王子和可乐倒一些,可乐知道这种水对自己身体好,低下脑袋一点一点舔舐。
倒是处在叛逆期的王子,十分抗拒这种味道很怪的水,冲着纳什嗷呜嗷呜叫。
纳什可不像逢山那样喜欢讲道理。
在他认知里,动物不听话就得揍,揍多就听话了。
揪起王子后脖颈,冲着屁股就是一顿抽,顶嘴抽,认怂还得抽。
这时。
帐篷门突然掀开。
伴随一股寒风涌进帐篷,逢山跟雪人一样提著两只雷鸟,两只野兔。
一看主人回来,王子立马挣脱纳什的魔手,冲到主人身边告状,扭头朝纳什嗷嗷叫。
“滚一边去,你活该欠揍。”逢山懒得搭理王子,整个营地数它最皮,而且还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会。
嗯,会收保护费。
见主人不给自己撑腰。
王子尾巴一耷拉,委屈的跑到帐篷角落生闷气。
“Khilla。”纳什接过雷鸟和野兔,忽然看到逢山皮大衣里有东西在动。
“捡了小狗。”逢山笑笑,掀开皮大衣,一只灰白毛小狗惊恐的瞪大眼睛蜷缩在衣服里。
“狼!”纳什看到小狗眼睛和嘴巴,肯定说道。
果然是狼!
我说大雪地里怎么会有一只小狗。
逢山咧起嘴,走到火炉边坐下,把怀里的小狼崽放到毯子上。
刚放下,小狼崽夹起尾巴,连忙躲到逢山腿下面,发出嘤嘤嘤哀鸣。
正在生闷气的王子听到声音,顿时来了精神,欠欠的凑过来,闻到小狼崽身上散发的野兽气味,立马发出呜呜警告。
这一叫,把小狼崽吓得更不出来了。
可乐踩著猫步走过来,眼睛一瞪,不等抬爪子,王子就吓的连忙后退,童年阴影深入骨髓。
赶走王子,可乐懒散的伸个懒腰,来到小狼崽跟前,细心的舔舐狼崽脑袋上凌乱皮毛。
“看到没,这才是大姐的风范,你就是个小地痞!”逢山欣慰的赞扬可乐,顺便不忘嘲讽一下王子。
王子翻个白眼,绕个圈跑到纳什身边,看他处理雷鸟,全然忘记刚被揍过一顿。
冬天野兔最肥美,用来炖汤浪费,只有火烤才能体现出鲜美肉质。
“雷鸟炖汤,野兔烤了吧。”逢山拎起野兔,抽出小刀剥掉兔皮,清理内脏。
经过初期的惊慌,在可乐安慰下,小狼崽渐渐平静下来,发现没有危险后,渐渐恢复活力。
不过在大雪地里冻了很久,又没有食物,小狼崽看起来还是很虚弱,走路时候摇摇晃晃。
逢山摇摇头。
幸亏碰到自己,要不然下场只有被低温冻死。
“狼群出事了。”纳什揪断一根鸡翅,丢给小狼崽。
小狼崽一口咬住,狼吞虎咽的吃起来,王子眼馋的凑上前,却听到小狼崽发出嘤嘤嘤护食声。
顿时。
王子炸了!
在皇冠领,只有自己能护食,你是分不清大小王了。
当即要削小狼崽。
刚要下嘴,却看到视线离小狼崽越来越远,扭头看去,原来是主人提著自己。
主人。
它护食。
快看,它在护食。
拍它。
哎哎哎,丢我干嘛!
......
第67章 小狼
失宠的王子忧伤的蹲在一旁,看著帐篷里幸福温馨的众人,一种莫名孤独失落感涌上心头。
这个家不需要我了。
大姐不爱我了。
主人也不爱我了。
我要离家出走。
王子一步三回头的向帐篷门走去,决定只要现在有人出声挽留自己,自己就原谅他们。
可惜直到走到帐篷门口,也没有人出言挽留。
心碎的王子把头伸出帐篷门,瞬间寒风刮在鼻尖像被针刺一样疼痛。
算了!
这种天气不适合离家出走,给他们一个反省时间。
王子给自己的底线下面再画一道新底线,转过身,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
而此时,逢山被纳什的话吸引,询问什么叫狼群出事。
纳什指著吃鸡翅的小狼崽,“头狼不死,狼崽不会独自在苔原。”
哦!
逢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目光落在正欢快吃鸡翅的小狼崽身上.
头狼对于整个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是头狼出事,绝对不会把狼崽遗落在冰天雪地。
可狼群能有什么事情?
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现在营地附近的狼群,预感就会有反应。
现在没有反应,就说明这只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员。
烦躁。
皇冠领里到底有几支狼群,难不成是狼窝!
小狼崽吃完鸡翅,可能还没吃饱,凑到逢山腿边嘤嘤叫。
逢山几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发里,几只臭虫钻来钻去,刚刚没有看到,是因为外面雪地温度低,臭虫进入静止状态,减少能量消耗。
现在帐篷里温度回升,这些臭虫又活泛起来。
嘶!!
这狼崽身上有臭虫!!
别以为北极圈没有臭虫,其实环境极端寒冷,臭虫仍然能够找到生存空间,只是活动少而已。
尤其在是不爱洗澡的因纽特人,臭虫更为普遍。
逢山最讨厌的就是臭虫,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一咬一片红疙瘩,可痒了,那会没钱买药膏,只能硬扛,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见到臭虫,逢山瞬间浑身难受,像是几个月没洗澡的刺挠,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
对付臭虫,逢山用过敌敌畏和66粉,还用太阳曝晒过,现在冰天雪地里到哪找这些玩意,太阳就更别指望了。
目光落在柴火炉上煮的一锅雪水,是纳什准备用来烫雷鸟毛的,臭虫用开水烫也管用。
“纳什,快给锅里加雪,狼崽身上有臭虫。”
纳什一听,连忙掀开帐篷,捧起积雪丢进炖锅里,伸手在锅里试了些水温。
“可以了。”
逢山提溜起小狼崽,在惊恐叫声中,直接按进炖锅里。
王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傻眼。
护食而已?
打一顿不就好,有必要丢锅里煮。
以后可不能护食了。
不过话说回来,煮熟好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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