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暴君:从拯救魏忠贤开始 第364节
他拔出腰间的佩刀,运足内力,刀锋在岩石上摩擦出火星。
他在那坚硬的花岗岩上,刻下了狂草般的两行大字,笔力虬劲,透着一股舍我其谁的霸气:
“大明水师提督郑,勒马桌山饮马川。”
“以此为界,西走大洋,皆我不庭。”
字迹张狂,入石三分。
这是他对这片大陆的宣示,也是他对未来海权的野望。这块碑,就是大明的界碑,就是大明的锚。
“走!”
郑芝龙收刀入鞘,看了一眼那块碑,转身登上小艇,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那片丰饶得让人流连忘返的海岸。
因为他知道,他还会回来的。
不仅是他,以后大明的商船,大明的移民,会像过江之鲫一样来到这里。这里将会有大明的港口,大明的城池,大明的茶楼酒肆。
“起锚!升帆!”
随着一声令下,巨大的风帆在印度洋的暖风中鼓起,发出“啪啪”的脆响。绘着日月金龙的旗帜猎猎作响,指向东方。
“目标:东方!回家!”
站在颠簸的龙骨上,郑芝龙看着前方那片浩渺的、通往家乡的海洋,心中的豪情与那一丝挥之不去的焦虑交织在一起。
他在心里默默念叨着,像是在祈祷,又像是在赌咒。
“老子这半个圈算是画圆了,还在非洲捡了个满盆钵。美洲那边……那一头的不知名的大人们啊,你们可千万别拉稀摆带啊。”
“这大明的国运,这日不落的迷梦,现在可就看你们能不能在那片据说连野人都吃人的大陆上,用手中的刀子,杀出一条血路来了。要是你们怂了,老子这就是独角戏了。”
就在郑芝龙的舰队消失在海平面的同時。
地球的另一端,加利福尼亚的海岸线上,阳光正好。
毛文龙刚刚用一块破布擦干净雁翎刀上的血迹。他看着那三颗滚落在地的人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鼻子有点痒,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阿嚏——!”
“哪个王八蛋在背后念叨老子?”
毛文龙揉了揉鼻子,随手把那块带血的破布扔掉。他抬起头,看着北方那片更加广阔、更加未知的处女地,露出了一个比郑芝龙还要贪婪、还要狰狞、却也还要坚定的笑容。
那笑容里,有着郑芝龙所担心的“文弱书生”绝对没有的血腥气。
“想抢老子的地?门都没有。”
第261章 遭遇东印度公司
印度洋的季风像一只看不见的大手,蛮横而有力地鼓满了大明舰队那已经有些褪色、边缘磨损却依然坚韧如铁的硬帆。
帆索在风中发出紧绷的“嘎吱”声,仿佛是这支庞大舰队的筋骨在进行着某种沉重的呼吸。
离开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满地是宝、连沙子里都能扒拉出钻石的非洲大陆后,郑芝龙的舰队并没有过多的留恋。
他们像是一群吃饱了的狼,虽然贪婪,但更懂得何时该把猎物拖回洞穴。
舰队沿着非洲东海岸一路向北,借着洋流的推力,随后在一个星光璀璨的夜晚折向东北,如同一柄巨大的利刃,切入了这片对于此时的欧洲人来说流淌着黄金与鲜血、对于大明人来说却略显陌生且神秘的海域。
如果说大西洋是那个在合恩角咆哮、试图吞噬一切的狂暴野兽,那么印度洋就是一位深藏不露、涂脂抹粉的贵妇。
她表面上风平浪静,波光粼粼,海水呈现出一种令人心醉的深靛蓝色,实则暗流涌动,杀机四伏。
海面上偶尔飘来的奇异香味,可能是某个香料岛屿的馈赠,也可能是为了掩盖海战后腐尸气味的自然伪装。
这半个月来,舰队的日子过得有些乏味,但也有些鸡飞狗跳。
那种在好望角“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狂欢劲头过去后,随之而来的是漫长航行带来的枯燥与焦虑。
但对于郑芝龙来说,最大的焦虑不在于人,而在于那头被他视为心肝宝贝、甚至比他在老家的亲儿子郑森还要金贵的“麒麟”。
也就是那头倒楣的小长颈鹿。
这头来自非洲草原的精灵,显然适应不了大明战舰的摇晃。
刚上船那两天还挺精神,眨巴着大眼睛到处看,可船一进印度洋深处,遇到点长涌浪,这“祥瑞”就不行了。
它那长长的脖子无精打采地耷拉着,像是一根被太阳晒蔫了的丝瓜,原本灵动的大眼睛里满是对于海洋的恐惧和生理上的不适。
它开始绝食。
船上特意储备的那些鲜嫩的金合欢树叶,它看都不看一眼。
这可把郑芝龙急坏了。这可是他在陛下面前挺直腰杆的资本!
“妈的,伺候这祖宗比伺候皇上还累!它要是死了,你们几个都得给它陪葬!”
郑芝龙骂骂咧咧地从专门为“麒麟”搭建的特大号马厩里钻出来。
这马厩占据了旗舰“昆仑号”甲板最中央、最平稳的位置,甚至为此拆了两门副炮。
此刻,这位威震四海的水师提督,手里竟然拿着一把破蒲扇,在给那神兽赶苍蝇,满头大汗,一点封疆大吏的样子都没有。
随军的兽医是个从福建乡下来的老头,以前只给牛接过生,哪里见过这种长脖子怪兽?
此刻被郑芝龙吓得跪在地上,浑身筛糠,连话都说不利索。
“大、大帅……这、这麒麟乃是神物,怕是……怕是想家了,或者是……水土不服……”
“放屁!什么水土不服?它现在脚不沾地,哪来的土?”郑芝龙一脚踹在栏杆上,“老子不管你想什么办法,它要是瘦了一斤,老子就割你一斤肉!”
最后,还是负责伙食的大厨老王出了个馊主意。
“大帅,咱们人晕船了,喝点姜汤发发汗,再吃点流食就好了。这玩意儿虽然长得怪,但也是肉长的。要不……给它灌点姜汁米汤试试?”
郑芝龙也是病急乱投医:“灌!只要不死,给我灌!”
于是,“昆仑号”上上演了极其滑稽的一幕:七八个身强力壮的亲兵,费力地架着长颈鹿的脖子,郑芝龙亲自端着脸盆大小的瓷碗,大厨老王拿着个漏斗,像填鸭子一样,给这头来自非洲的祥瑞灌下了一盆又一盆掺了老姜汁和社会主义……啊不,是大明优质糯米的米汤。
或许是老王的土方子真管用,又或许是这头长颈鹿也被大明水师的那股子狠劲给震慑住了,折腾了一晚上,这“麒麟”打了个带着姜味的巨大饱嗝,终于站直了腿,开始肯吃东西了。
“呼……”
看着重新开始咀嚼树叶的麒麟,郑芝龙一屁股坐在甲板上,感觉比打了一场海仗还累。
此时的他,已经换回了那身笔挺的水师提督官服。
虽然这身衣服在海上漂了一年多,有些旧了,袖口还磨破了边,但那是他的皮,是他的威严所在。
上面的补子——那代表一品武官的狮子图案,在阳光下依然熠熠生辉,提醒着所有人,这支舰队代表的是大明朝廷。
回到了这片海域,就意味着离文明世界近了。
但也意味着,离那个充满了火药味、铜臭味,以及无尽算计的修罗场近了。
“大帅,您看南边。”
施大瑄走过来,指着南边海平线上隐约可见的一条巨大的、连绵不绝的黑线。
那是马达加斯加岛。在这个时代,它在东方人的海图上还是一个充满了迷雾的传说之地。
“那就是《郑和航海图》上标注的‘木骨都束’外的大岛?”施大瑄眼里闪着好奇和贪婪的光,“听说那岛上有那种比人还大的鸟,叫‘大鹏’,下的蛋跟水缸似的,一个蛋够全船人吃一顿。还有那种身上长刺的树,满地都是香料。要不……大帅,咱们靠过去看看?也不在乎这一两天。”
“不去!”
郑芝龙回答得斩钉截铁,甚至没有一丝犹豫。他果断地挥手拒绝,眼神冷得像冰。
“咱们在好望角耽误太久了。整整半个月!你知道半个月在海上能发生多少事吗?”
郑芝龙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指了指脚下的甲板。
“你听听这声音,船吃水太深了!货舱里全是象牙、金沙、兽皮,连压舱石都换成了紫檀木!咱们现在的船,就像是个吃了太多的胖子,跑不快,转不灵!”
“现在的任务只有一个:回家!”
郑芝龙的声音提高了几度,让周围竖着耳朵听的士兵们都能听到。
“把这一船船的宝贝,尤其是这头麒麟,给老子平平安安、全须全尾地带回大明!这才叫本事!谁要是敢在这个节骨眼上,因为贪那点鸟蛋、那点香料,给老子惹出岔子,老子不管他是谁,直接活劈了他祭旗!”
郑芝龙的急切是有深刻原因的,并非单纯的胆小。
环球航行,说起来好听,那是名垂青史的壮举。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就是把全家老小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在悬崖上走钢丝。
这根钢丝,他们已经颤颤巍巍地走完了九成。
绕过了合恩角的地狱,穿过了大西洋的死寂,在好望角发了一笔横财。
现在,大明的海岸线仿佛已经在梦里招手了。
这就好比是一个在赌场里杀红了眼的赌徒,赢了一晚上的钱,怀里揣着足够买下半个县城的巨款准备回家。这最后一段夜路,才是最危险的。往往不是死在赌场里,而是死在离家门口只有几百步的巷子里。
因为你知道你有钱,那個在暗处盯着你的劫匪,也知道你有钱。
而在这印度洋上,最大的劫匪不是别人,正是那些挂着蓝白红三色旗、自称为“海上马车夫”实则是“海上吸血鬼”的荷兰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VOC)。
这三个字,在崇祯十四年的印度洋上,代表着绝对的霸权。
他们不是普通的商人,也不是普通的海盗。
他们是一个拥有宣战、媾和、铸币、甚至判决死刑权力的庞大怪兽。
他们的战舰吨位大,动辄一千吨以上;他们的火炮多,且铸造精良;他们的水手训练有素,而且极其贪婪,为了利润可以出卖灵魂。
他们垄断了香料群岛,像一条盘踞在宝藏上的毒蛇。
在郑芝龙攻下马六甲海峡之前,甚至连大明的商船想去南洋做生意,都得看他们的脸色,交他们的“买路钱”,还要忍受他们的刁难和侮辱。
郑芝龙和荷兰人是老相识了,甚至可以说是死对头。
崇祯六年的料罗湾海战,他虽然打赢了,那一仗烧得荷兰人哭爹喊娘。
但郑芝龙心里清楚,那是惨胜。那是靠着无数的火船,靠着蚂蚁啃死象的人海战术,是在家门口的主场作战。而在深海大洋上,正面对决?
大明的水师,从来没有在远洋深海里,和西方的一流列强硬碰硬地干过一场。
这几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靠近了这片“文明海域”,海面上那种令人不安的寂静越来越浓。
往日里偶尔能看到的阿拉伯商船、葡萄牙快船,这几天连个鬼影子都看不见。
整个海面干净得有些过分,就像是被某种恐怖的力量清场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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