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第116节
毕竟送到他手上的案件,都还是未经法院审判,不能认定当事人就是有罪的,所以这个阶段的称呼叫做“犯罪嫌疑人”,而非“犯罪人”或是“罪犯”。
“那辩护人还有什么异议,可以一并提出来。”
高奇林陷入沉思,宁去非只当他没什么话要说,就又让任真继续。
“程序上没有了,但是根据现有证据,我们对公诉人给出的,证明宋家乐主观上具有聚众斗殴故意的证据有异议。”
任真翻到证据目录,仔细确认了一遍:“我认为这部分证据的证明力度不够,远不足以证明宋家乐主观上的犯罪故意,所以还请公诉人在庭审时给出更为有力的证据或是论证。”
“其他的就没有了。”
证据的效力,已经牵扯到案件的实体部分,所以任真只是浅尝辄止,发表了自己对于证据的疑问,但是并没有具体展开,去说某个证据哪里有问题或是怎么怎么样,并不算对实体性问题的涉及。
看着这个律师对程度有所把握,宁去非非常满意,根本不像其他律师那样,每次开庭前会议都要频繁提醒他们,注意发言的范围和侧重点。
要是所有的律师都这么懂事就好了!
“那今天的庭前会议到这里就结束了,程序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建议公诉人回去之后再好好考虑一下,能补正的补正一下。”
双方都没有其他问题,庭前会议也就顺利结束。
当然,是对法官和被告来说很顺利。
“这么多程序瑕疵,都是能补正的吗?”
任真在庭前会议记录上签完字回来,常嘉航表示不忿:“时光又不能倒流,公诉人怎么可能补正?
法官这不是在说废话吗?”
他的语气里很是不服,只是碍于还在人家的地盘,音量放的很小。
“这你还真是错怪法官了。”
任真摇头:“你都知道不能补正,法官能不知道吗?
法官这话的意思就是,能补正的补正,那补正不了的.嗯哼?”
嗯哼,是什么意思?
没看懂任真打的谜语,常嘉航有些纳闷。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任真无奈摊手,这东西不能明教,得让他自己慢慢悟。
离开法院,任真觉得肩上轻松了许多。
从今天的庭前会议看,这位宁法官还是比较有经验和主见的,对公诉人在程序上的那些瑕疵,没有什么含糊其辞的地方,更没有和稀泥的行为出现。
放在有些地方,说不定法官三两句话就想糊弄过去,甚至觉得他这些异议提的根本不重要。
很多时候,公诉审判确实是不分家的。
庭前会议还算顺利,那前期工作基本就做完了,现在只需要等着开庭就行了。
开庭日。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
宣读完法庭纪律之后,在书记员的主持下,三位法官缓步进门。
“由于被告人宋家乐撤回认罪认罚,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我是本案的主审法官宁去非。
被告人宋家乐,对于庭内相关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
在宁去非的引导下,程序有条不紊的走完,终于进入法庭调查环节。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高奇林起身,状态看起来比庭前会议那天好了不少。
“被告人宋家乐,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因涉嫌聚众斗殴,于20XX年X月X日被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XX年X月X日12时许,被告人宋家乐因与赵某某等人发生冲突,在被对方殴打之后,向对方发出了聚众斗殴的邀约,进而引发了其后三十余人斗殴的事件。
此次聚众斗殴发生在公共场所,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并且参与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以上事实有现场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另案被告人赵某某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宋家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聚众斗殴,根据我国刑诉法相关规定,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对于庭前会议提出的诸多程序瑕疵,任真其实并没有指望那些就能让宋家乐无罪。
毕竟没有告知诉讼权利这些问题,就算程序上有问题,也不影响案件事实真相。
但是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直接关系到宋家乐对犯罪事实的承认,这无疑是任真不能接受的,所以在接受宋家乐的委托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撤回认罪认罚。
因此这场庭审,从起诉书宣读完毕开始,就注定已经有争议出现。
“被告人宋家乐,对于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伱是否认可?”
被告方要打无罪辩护,宁去非知道这个问题是句废话,但还是要按照程序问一遍。
万一被告突然反悔,又想认罪了呢?
我才不会跟公诉院那帮家伙一样,在这种程序上犯错误。
“不认可。”
跟任真沟通了几次,宋家乐现在非常清楚自己这是个什么情况,自然不可能认可。
之前诓我签具结书是我不懂,现在我有律师,不可能再被忽悠住了!
“关于公诉人说的聚众斗殴,我不是很懂,但是三十几个人在一起斗殴,除了我他们三十几个是一帮的,怎么想也不可能是我聚的众啊?”
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是可以简单陈述的,宋家乐不懂什么是犯罪,但他大概懂什么是聚众。
三十四个人斗殴,三十三人都在打我,我能是聚众吗?
我寻思我也不会影分身啊?
第126章 没有效力的证据也叫证据?
“公诉人可以开始对被告人宋家乐进行讯问。”
被告人陈述之后,就轮到公诉人发问了。
任真也很好奇,在经历了庭前会议之后,高奇林会不会提出什么不一样的观点。
“被告人宋家乐,在20XX年X月X日案发当天,你是否在XX农家乐与赵天石发生了冲突?”
宋家乐点头:“那个农家乐场地很大,有很多人都在那里烧烤,当时我们公司的人跟赵天乐他们离的比较近,他们喝完酒说话跟吵架一样,实在是太吵了。
我就过去让他们小点声,赵天乐一拳就砸我脸上了,然后他们一桌好几个人都过来把我按在桌子上打,一直到我公司人过来才拉开。”
“在这次冲突发生时,你有没有还手?”
宋家乐摇头。
“那在你的同事把人拉开之后,伱是否向对方说过‘你叫人吧,我在这等着你’这句话?”
高奇林眯起眼睛,重点来了。
“我是说过,但那是他们先”
“你只需要回答说过就可以了。”
高奇林打断了他。
任真双手托着下巴,无奈摇头。
“在与对方发生第一次冲突之后,你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离开现场?”
“我花了钱的,为什么要走?”
几个问答下来,宋家乐的心态有些爆炸。
这公诉人问的都是个屁啊?
“下面由辩护人发问。”
高奇林问完,宁去非示意任真可以开始。
“接着刚才公诉人的问题,在你说出‘你叫人吧,我在这等着你’这句话之前,赵天石等人说过什么话,你还记得吗?”
任真的第一个问题,就让刚坐下的高奇林浑身一震,审判席上的法官则是挺直了腰板。
所有人都听得出来,任真这问题是跟公诉人杠上了。
“我公司的人过来拉开之后,赵天石说你们人多了不起是吧?有本事给我等着,等我摇人过来要你们好看。”
宋家乐老实回答,同时有些无语。
那赵天石一行人最小的也都成年了,怎么行事风格跟中学生一样,动不动就摇人?
“然后你就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为什么没有想过报警?”
宁去非和旁边两位法官对视一眼,暗暗点头。
相对于高奇林那个为什么不马上离开的问题,这个问题显然更符合常人的思维。
你打了我,我不一定要走,但是我很可能会报警。
“其实当时我有同事建议报警,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只不过那时候只顾着找冰块,还没想好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毕竟不是什么出了人命的大事,谁闲的没事整天找警察啊?
谁知道我还没开始追究呢,他们一群人就围上来了。”
宋家乐回想起当时的心情,除了一万头曹尼玛奔腾而过,再无其他。
我以为你摇人就是说说,没想到你丫来真的?
宁去非点头,根据现场监控录像显示,从第一次冲突后到赵天石等人再次把宋家乐拖走,总共也就二三十分钟的时间。
而且宋家乐确实有拿冰块敷脸的举动,完全解释得通。
“那这次冲突,你有还手吗?”
任真又问了个所有人都知道答案的问题。
宋家乐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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